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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否应当撤销,放弃继承权的撤销规定

来源:继承法规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4 07:55:02浏览107次

继承权是一个人的法定权利,但同样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有些人放弃继承权后会后悔,会考虑收回。那么从我国收回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五六懂法网》的小编辑带来的放弃继承权的撤销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放弃继承权的撤销规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可撤销,除非其他继承人同意撤销。

第二十四条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占或者抢夺。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明放弃。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产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产的表示。到期时无提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二、放弃财产继承权协议书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方鼎:身份证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夫妻,丙方为甲、乙双方的儿子,丁、戊、己三方为甲、乙双方的女儿。甲方于年月日去世,生前无遗嘱,也未与其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继承法,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和己方依次为甲方的**继承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丁方、戊方、己方与丙方就放弃继承权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当地民俗风情,乙方、丁方、戊方、己方确认放弃甲乙双方所有财产(包括房产、房产及所有其他财产)的所有继承权,并同意所有财产由丙方继承!乙方及丁方、戊方、己方四方今后将不能就所有房地产相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丙方同意继承甲、乙双方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地产、房地产及所有其他财产)。

3.丙方应承担房地产产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和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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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签署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5.本协议经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一份。所有这些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丙方:丁方:

日期:日期:

戊方:己方:

日期:日期:

目击者:

公证处:

日期:

三、放弃继承权的程序和注意问题

放弃继承声明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他人遗产的意愿是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表示。如果没有迹象,应视为接受继承。”因此,虽然法律允许公民自愿放弃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宣布放弃继承的公证应由行为发生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处理,不得委托他人。

对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进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三)当事人有继承权的证明,如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署的放弃继承声明;

(五)公证员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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