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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后年假怎么算?年假5天怎么算

来源:年假作者:辉冬菱 时间:2021-09-28 22:34:03浏览107次

我们知道,如果员工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一段时间,他们可以获得报酬休年假辞职是工人的权利,有些工人会选择换工作以获得更好的发展。那么,跳槽后的年假如何计算呢?今天,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连续工作超过12个月的员工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或不同雇主工作的雇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规定被视为在工作的,应算作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年假15天。

《办法》也规定了跳槽。新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年休假天数按单位剩余日历天数确定,折算后不足1个完整日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但由于规定不明确,业界对“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有三种不同的理解。一是你之前在某个单位工作过12个月,前后两个工作可以不连续; 第二,12个月必须是单位的工作时间; 第三,前两份工作连续12个月不间断。这三个理解都在实践中得到落实。

员工当年是否没有提交休年假的书面申请?

实际上,工人们经常害怕向老板申请去休年休假,或者即使他们去休年,休假,老板也不会批准。事后,老板们往往以没有在休年申请休假为由,认为工人自愿放弃休假权利,事实上,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员工本人的意愿而安排的。简而言之,休年的休假是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不是劳动者主动在休年提交书面休假申请才开始的,即使劳动者没有在休年,申请休假,用人单位也要主动安排,不能视为劳动者自愿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年,休假,但员工以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因自身原因不在休年休假,可视为员工自愿放弃年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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