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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据入职日期算年假?如何提取入职日期

来源:年假作者:潘凝芙 时间:2021-09-29 10:13:07浏览97次

年假按员工工作年限计算。你知道如何根据入职日期计算年假吗?如果没有,也没关系。下面,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根据入职日期计算年假。

年假的工作年限根据员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的累计工作年限计算,中途中断就业不能计算工作年限。职工在用人单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但本单位就业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按剩余日历年休假天数折算,不足一天的不计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或不同雇主工作的雇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规定被视为在工作的,应算作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加入用人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年休假天数以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个完整日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

二是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执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作息措施。

第四十条下列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的,必须及时修复。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二)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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