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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休假手续有哪些?工伤复发休假时间规定

来源:年假作者:惠白玉 时间:2021-09-29 12:19:06浏览101次

工伤复发假有哪些程序?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工伤复发休假的手续,那就和五六懂法网一起看看吧

一、工伤复发休假手续有哪些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分工伤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支付。如果伤害情况复杂,无法核实,由区县工伤保险局将向雇主或受伤人员发出《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用人单位或者受伤人员应当向鉴定机构申请工伤复发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

2、 《工伤认定书》 ;

3、 《鉴定结论书》 ;

4、 《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

5.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劳动者经评定伤残后,将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鉴定的机构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正式宣告启动。但是哪些组织有资格获得认证呢?我们需要非常清楚这一点。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被称为“劳动鉴定组”。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招聘了物价、民政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部分由劳动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或市、县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本级劳动鉴定工作制度;

(3)为全县下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4)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县以下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相关数据,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好所需材料,上报好劳动鉴定案例;

(4)协助企业管理伤病残员工。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为全省各级劳动鉴定机构的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四)办理全省各地市上报的劳动鉴定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本级劳动鉴定工作制度;

(3)为下属提供专业指导

工伤发生后,经治疗有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能力残疾程度的等级鉴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理障碍可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按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乘积,职工不予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缴纳总缴费基数的0.2%-2%,职工不缴纳。

法律规定,工伤复发的,需携带相应的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和相应的工伤认定书,随后携带鉴定结论等相应证明。

以上就是五六懂法网网边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工伤复发休假程序的知识,具体有哪些规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联系五六懂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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