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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投诉是什么部门?郑州房产投诉找哪个部门

来源:投诉作者:新洁终 时间:2021-11-30 06:09:29浏览78次

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般当地市、区城建部门(很多地方叫城乡建设局)有直属的二级事业单位,专门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例如我们这里叫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可以直接投诉相关部门(投诉热线、市长信箱、城市留言板、一线媒体等),城乡建设部门一般只负责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是建筑质监站的主要责任,验收通过就表示没有太大质量问题,小问题整改就是了。

后面就是建设单位开发商的质量保修期,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负责维修,涉及的质量问题就得找建设单位或者开发商了,这时候投诉应该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一般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投诉解决。

拿起法律的工具,理性维权,总有胜利的一天,加油!!现在太多无良开发商了MMP

举报房产中介违规,去哪个部门投诉

9月26日签的买卖合同,10月13日买方协助卖方还其银行贷款解押。交易合同总价是81,8万,中介提交给银行网签的合同价格是75万。当时我提出异议,中介回复说是这是评估价格交给银行,没有问题的。11月16日中介通知双方过户说银行已经贷款资格审核通过了,卖方与银行核实,银行回复是年底不放款,明年放款时间不确定,可以换其其它银行贷款。中介和买方不愿意换,因为买方已经支付了中介委托的贷款公司服务费5300元,据了解其它大的中介贝壳下面的中介这个服务费**高2000元。11月26日银行通知卖方贷款资料重新审核不通过,原因是买方提供的银行假流水做假征信资料,以欺骗银行贷款和卖方交易。现在卖方要解约,可以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中介还一味要求卖方过户,并以卖方不过户为由,导致买方现在要起诉卖方违约。中介作为居间方也没有起到在买卖双方之前调解作用。

卖方投诉到当地住建局,住建局说是经济纠纷让双方走司法途径,住建局作为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中介的监管和监督。相关的部门都是希望双方先何解协商,哪有相关的部门去引导百姓走司法诉讼的?国家部分对相关违规中介就没有处置办法吗?事不关己吗?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该房产中介公司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

房屋交易税费

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对本案行使相关的监督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遇到无良开发商,该去哪投诉

这是一个虚假宣传、实际拿到的与宣传时不一致的情况。

先说一句:这是普遍性的问题,每个楼盘,对,是每个!

前期看到的物料图片、沙盘模型效果与实际交付时都不一样!

但是只要能过的去、大多数业主能过的去,就没啥问题!

关于你提出的投诉问题,给几个建议:

1.是否有之前购买房子的宣传资料、图片、说辞、沙盘模型等等!

全部找出来,列出现在的与之前不一致的,一一列出!

2.想好自己的诉求,注意是你自己的,不是其他业主的!

你希望怎么解决:

恢复成宣传时的一样?

还是要求赔偿?

还是要求退房?

3.如果你还没有拿房,你需要找到开发商,提出你的诉求,否则不拿房!

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你已经拿房了,意味着默认接受现在的状态。

4.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去当地的住建局投诉!其他部门几乎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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