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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投诉电话滦南?滦南热力公司投诉电话

来源:投诉作者:敛映冬 时间:2022-01-15 05:42:46浏览137次

若开民族联盟组建司法系统后受理多起投诉案件

若开民族联盟/若开军(ULA/AA)发言人表示,自该组织组建司法系统后,其司法部门收到很多法律纠纷的投诉,并表示正在努力为人民伸张正义。

他表示:“司法部门收到很多案件,目前正在仔细审查”,但他并未说出受理案例的具体数据。

若开民族联盟在8月1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它将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移动应用Telegram和社交媒体平台VK提出的投诉,从土地纠纷、盗窃到暴力和其他违法行为等问题。在对投诉进行调查期间,投诉人的信息和身份将受到保护。申诉可以由受害人、亲属或目击者提出。

8月15日,若开军司令通米能表示,为防止腐败现象出现将会为司法工作人员的支付薪水。

本月初,若开军发言人凯都卡就曾向媒体表示,若开民族联盟已经起草了一项司法法律,该司法体系实际上已独立于缅军政府监督的现有司法系统。从村一级到区一级都设立了司法部门,违法者将按照若开民族联盟及若开军起草的法律进行起诉。

向司法局投诉律师,**次不予立案,同样的诉求第二次马上立案。我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遭遇不公多番投诉无果怎么办,很多人会放弃,但我不会!我会依法依规继续投诉到底。这是我多次投诉终于立案的经历,虽然立案只是**步,但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简单说说过程:

投诉事由:北京某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某林、袁某超等人涉嫌私自变更合同,用伪造公章和法人签字盗取股权,虚构原股东债务骗取当事人钱财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嫌伪造公章罪、侵占财产罪、诈骗罪,涉案金额10100万元。详细过程:

当事人陈善文发现问题后,多次与两位律师和当事律所交涉,欲了解其中详情,但他们都不给予正面回复或直接无视。

无奈陈善文先后向朝阳律协、北京律协举报,朝阳律协先以案情太复杂为由延期答复,再以被举报的律所主任是朝阳律协会长为由电话通知拒绝受理,至今未给出书面回复。而陈善文投诉的是被举报律所的律师,并没有投诉该律所。

北京律协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但依据律协的投诉规则,有重大后果案件是否立案需要由惩戒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委员投票确认。北京律协并未履行投票流程。到底是为什么呢?

陈善文再向朝阳区司法局投诉,这期间,被投诉律师沈某林竟将注册地由北京前往安徽,朝阳司法局以被投诉律师不在管辖地为主要理由不予立案。

很多人到了这一步已经感到无可奈何,竟然投诉三次都没办法立案。

但是我们仍然要将维权进行到底,让社会仍有公平正义。我先向北京律协包括会长、惩戒委员会在内的委员投诉,都是石沉大海,看来对方背景颇深。后续会继续举报,向巡视组、中ji委等,看看谁在背后袒护。

针对司法局的,先研究不予立案通知书,发现其中多个问题,如查处律师违法行为的是执业地司法局管辖,朝阳司法局的回复已涉嫌违规。且在投诉期间,律师不准迁移。将他迁出辖区的人员肯定有涉嫌违规。

于是先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再向12345做一个简单的投诉。12345的被投诉单位可以不予受理,朝阳司法局竟然真的拒绝受理。那就不客气了,马上向12337司法行业整顿热线投诉。

投诉第二天,北京司法局来电谈条件,我撤回行政复议,朝阳司法局重新立案。答应他们的条件,但要求先重新受理案件,再撤回行政复议。司法局商议了几天,答应了。

这就有了大家现在看到的结果。

受理后的调查结果将会如何,朝阳司法局有60天时间调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天。我们不期待会有好的结果,但是需公平公正处理。如果未依法依规,将继续投诉举报。

本文获当事人陈善文授权发布

发布人:李锋

**高法立案庭:设立投诉评价入口,对各地不立案问题实时监督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林平实习生田玉

2021年,时值“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在深化司改中,审判机关如何进行业务革新?司法审判如何秉持“法理情”逻辑规则,关照个案公平正义?

**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

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特别推出**高法十大业务部门系列专访,借此梳理司法革新的经验和思考,以期探路新时代审判改革。本场访谈嘉宾为**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

【谈立案难】

仍有个别法院年底限号立案,将设投诉入口实时监督

澎湃新闻

: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立案难”问题得到了有力解决。与此同时,大量案件涌入法院,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保证及时立案?

钱晓晨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改革五年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9543.2万件,与改革前五年同比增加45.75%,当场立案率95.7%。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立案登记制改革坚决、彻底,极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诉讼效率。但也有当事人和律师反映,有些法院年底为了提高结案率限号立案、拖延立案。对此,**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切实保证及时立案,使人民群众在立案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

一是强化入口畅通,完善立体化诉讼渠道。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健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巡回办理“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渠道,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下发网上立案工作规范,全国法院网上立案功能全部实现,去年网上立案达到一审立案总量的54%。其中,当事人在8小时之外的非工作时段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占全部网上立案申请量的23.6%;非工作日的立案申请,占网上立案申请量的10%左右,更加方便当事人“指尖立案”。通过“键对键”“屏对屏”“面对面”等多种渠道,让人民群众“家门口法院能立案”“足不出户可立案”“一次不跑就立案”。

二是强化改革创新,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切实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等问题,2019年底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中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率先实现,2021年初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包括**高法院在内的全部四级法院及专门法院,并向下延伸至人民法庭。跨域立案的案件类型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扩大到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不仅涵盖立案登记制范畴内的全部案件,还扩大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对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全国四级法院及1万多家人民法庭通过建立一张“立案协作网”,**大限度方便群众“家门口起诉”。从2019年8月份部署改革以来,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022件,88.77%的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

三是强化精准服务,推动案件“立不立”向立案服务“好不好”跨越。充分尊重各类诉讼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人性化的立案服务。联合司法部建成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包括立案在内的35项在线诉讼服务。今年1月14日上线后,截至3月1日,5.36万名律师申请注册,在线申请立案32.3万件,律师满意度评价达95%。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开通跨境诉讼立案系统,为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等跨境诉讼提供网上立案、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等服务。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为不会使用网络应用系统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多渠道服务,既有异地跨域立案服务,也有12368热线服务,还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设绿色立案窗口,加强诉讼服务辅导,帮助他们提交起诉材料。通过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相结合的混合诉讼服务模式,让那些善于使用网络应用系统的群体,享有“指尖诉讼”的便利,也让那些不善于或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特殊群体,摆脱“数字鸿沟”带来的隔阂,更加方便参与诉讼。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改革以来,我们通过专项督查、常态督导、交叉检查、全面自查、视频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去年7月,**高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增设不立案投诉功能,畅通群众反映渠道,避免投诉无门。自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高人民法院12368热线共接到反映各级法院“不立案”来电98件,对其中信息完整、属于法院主管事由的74件有效投诉向相法院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核查、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中国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对外服务系统上,开通满意度评价入口,设置不立案投诉通道,对各地法院不立案问题进行实时监督和全程督办。针对一些当事人和律师反映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开展切实保证及时立案专项行动。各地法院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开通监督投诉渠道,由立案部门会同监察部门联合开展督导巡查、进行明查暗访等方式,将年底不立案问题一抓到底不放松。2020年12月,全国法院新收案件154万件,与2019年12月同比,增长21.98%,是去年月新收案件同比增幅**高的一个月。事实表明,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问题有了明显改观。

【谈虚假诉讼】

恶意、虚假诉讼等情况明显增多,将细化规制适用标准

澎湃新闻

: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针对个别当事人恶意诉讼甚至虚假诉讼的情况,如何防范和应对?

钱晓晨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在各级法院共同努力下,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但也应当看到,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一些新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情况明显增多。特别是虚假诉讼案件逐年增加且花样不断翻新。有的炮制虚假诉讼骗取他人财产,侵蚀社会诚信体系;有的利用虚假诉讼打击竞争企业,损毁企业家信誉;有的借虚假诉讼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危害市场主体交易安全,甚至引发金融风险。凡此种种,都极大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破坏了正常诉讼秩序,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为此,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大力推进诚信诉讼制度建设,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

一是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推进诚信诉讼。近年来,**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或者联合**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今年3月,再次会同**高人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为各地法院规范和制裁恶意诉讼等扰乱正常立案秩序的行为,严惩虚假诉讼犯罪提供法律依据。我们也正在研究出台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审判实务指引,细化各类虚假诉讼识别要素和处理手段,拟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更好指导各地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各地法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有益措施,依法应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河北、浙江等七家高院分别单独或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发布多份指导意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海南等地法院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承诺书》,并要求其签署《诉讼诚信保证书》,提示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法律后果。

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加大虚假诉讼识别力度。我们已经研发虚假诉讼立案辅助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关联案件检索等手段,建立“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的虚假诉讼防范机制,强化虚假诉讼防范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目前,该辅助系统正在北京、湖北武汉等地法院进行试点,下一步将在全国法院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执行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分析研究,找准问题产生的源头和规律,确定虚假诉讼识别要素和方法,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完善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形成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合力,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共同维护诚信诉讼秩序。

责任编辑:钟煜豪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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