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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法院投诉电话?沾化汽车站投诉电话

来源:投诉作者:冯璠瑜 时间:2022-01-29 04:45:47浏览147次

法院的法官办执行案失职渎职如何投诉

法官渎职类案件

应向检察机关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检察院侦查罪名大部分被划给了监察委,但检察院仍保留了

十四个罪名

的侦查权。要注意:

你可以向监察委举报,但是如果涉及到民警或法官的渎职案件,监察委一样要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院来侦查。

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件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具体有: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投诉举报法院工作人员的几种方法

有的地方支持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也不需要再邮寄纸质材料,有的地方则需要,各地立案庭规定不同,不能网上立案的,则可以邮寄立案,距离不远还可以去现场立案,没有规定必须去现场才能立案,有的地方法院还支持网上行政诉讼立案。

材料不齐,法院应明确告知需要补充什么材料,不构成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出具不立案裁定书,原告不服可以去上级法院投诉或起诉,上级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下发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对不立案裁定书不服的,还可以向检察院12309控告。

符合立案条件的不立案、不立案也不告知理由、不出具裁定书、故意拖延立案、给立案制造障碍等情况,认为工作人员没有依法办事,可以信访投诉,方法很多。

1、直接打12368找到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的信访投诉,外地加区号。

2、访问受理法院官网或上级法院官网,看看有没有互动信访、或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

3、访问**高法官网投诉,不过需要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才行。

4、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裁定、判决等行为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

5、访问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进行投诉,如下图:

卫东峰团伙诈骗案,山东沾化警方已经立案

案件说明

关于朱斌、卫东峰、祝玉芳勾结社会人实施经济诈骗、职务侵占,转移、盗卖、哄抢毁坏公司资产、恶意破产等犯罪行为的案件说明

沾公(经)受案字(2020)1号

案件编号A3716030200002020010001

我是车日安,我在2014年底通过朋友李军山认识卫东峰,(李军山与卫东峰从小在一个县城长大),卫东峰向我介绍他在沾化的公司也就是山东万思顿食品有限公司(原名农业产业园)201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私募债2.8亿,2015年准备股改在“新三板”挂牌,希望我能够协助他和向公司投资。我便要求他提供有关公司的财务报告。卫东峰随后通过他的电子邮箱给我发来两个材料,一个是由江西国盛证券出具的“山东万思顿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尽职调查报告”(证据1),卫东峰通过其电子邮箱发到我的邮箱(证据2),另一个材料是公司2012、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证据3)。根据卫东峰提供的财务报告:万思顿公司2014年固定资产净值2.1亿多,总资产468,344,009.84元,负债合计72,719,358.44元,未分利润158,483,506.13元,股东所有者权益395,624,651.40元。我问卫东峰:公司1.58亿未分配利润在哪里呢?他说都预订了腰果原料,现在工厂有5000吨,2015年8月还有5000吨到货,年底有5000吨,2015年销售预计超2亿,利润是1亿。2015年3月我和几个朋友实地考察了工厂,确实看到仓库里堆满了原料。我和我的朋友相信了卫东峰提供的财务报告,决定给他公司投资参与公司股份制改造,推动公司挂牌上市。我和卫东峰口头约定,因为我是首个投资人,要求给予原始股的条件,卫东峰同意了。随后我代表我的朋友于2015年4月到5月期间分四次从我个人银行卡直接汇入万思顿公司账户人民币1597万元。**大的一笔是2015年4月28日一次性汇入公司880万元(证据4)。第二天也就是4月29日,卫东峰给我打电话,说30号去工厂碰面商量股改。30号碰面后卫东峰说,现在法人代表朱斌与厂长韩福宝严重不和,朱斌称病不干了,你把他的股权接过来,股改后再合理分配股权。当时朱斌来了,我与朱斌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只签了一份是为了市场管理中心备案,不然办不了。当天下午原股东张兴振也安排退出。从那天起我公司股权登记为45%,卫东峰55%,而且把我安排为法人代表。后来我们督促厂长韩福宝加快剥壳加工,到了8月底,仓库5000多吨原料腰果全部加工完毕,根据韩福宝提供的出库单(证据10),总计1100吨腰果仁全部由公司付总经理兼销售总监祝玉芳负责销售。按照当时7-9万/吨的价格,销售回款高达8000万元。8月份我单独到工厂了解生产,查看另外5000吨原料是否到货,没看到新的原料。一直到11月也没有看到新的原料到厂。后来才知道卫东峰所说的完全是假话。**初看到的5000吨原料原来是天津英特进出口贸易公司及中国国投贸易有限公司按照购货合同2014年全款垫付购入,合计本金为2200+1100=3300万元(证据11),根据合同应在3个月之内还清垫款。到了2015年底,英特公司没有收到付款便在天津中院起诉了,直到今天英特公司没有收到还款。万思顿公司也没有看到8000万元销售款。根据韩福宝提供线索,8000万元销售款汇入了“山东济南春阳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祝玉芳是法人代表,持股55%,其次就是汇入祝玉芳指定的个人账户(证据12)。(另外中国国投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以相同理由起诉公司,要求偿还1300购货资金,1000吨原料,销售款应为2000万左右)。

2016年5月6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15)东民初字第2521号判决书的**被告是朱斌(证据7),判决书“事实查明”:“被告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为该公司股东,于2009年12月25日投入注册资本4500万元,由沾化县供电局提供4500万元资金,2009年12月28日验资完成后的次日,该4500万元又转移至沾化县供电局的银行账户”,“被告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山东万思顿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股东,转移4500万元注册资本的行为属抽逃资金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债券人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在抽逃资金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卫东峰为“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唯一股东)

关于抽逃4500万元注册资本的重大事实,朱斌和卫东峰从来没有告知我。到了2016年4月,公司在工商行沾化分行3500万本金贷款逾期,(

沾化区政府有资料证明,万思顿从工行沾化分行贷款8000万元,听说其中3500万元是由朱斌为卫东峰转移汇出境外的,

)紧接着就有70多个债权人诉讼,涉及借贷金额上亿元。我问卫东峰:你说的公司未分配利润1.58亿在哪里?1.58亿完全可以还清欠款呀!他不回答我的问题,我要求他提供2015年每月及年度财务报告,他不搭理我。2016年1月,他把我和另外一个投资朋友张玉兰约到济南,跟我说,公司要破产,要我在破产方案上签字。我坚决拒绝,连夜返回北京。卫东峰后来在3月份组织了一些社会人,企图在北京绑架我,强迫我在破产方案上签字,没有得逞。后来他又安排公司监事孙朝霞(公司会计,公司监事)召开股东会让我参加,我知道是陷阱,没有来,于是卫东峰做出股东大会决议,罢免我的法人资格。第二天,卫东峰委托一个叫王松的带领7-8个人到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更换法人代表,由于我及时给领导汇报了实际情况,才阻止了卫东峰的这个计划。

2016年春节前,卫东峰指使王松(王松身份证372325198511280418)带领50多号人强行占据工厂。我获悉后开车5小时连夜从北京赶到工厂,想要进工厂检查,王松一伙在工厂门口把守不允许我进去。说除了卫总,谁都不能进,我说我是法人代表,他们听后气势汹汹一哄而上围着推打我,把眼镜也打落在地,衣服撕破,胳膊和腿上有多处淤青。接着就把我强行扣押在门卫值班室不让走,值班室里10几个,门外站着10几个人,不停地辱骂,吐唾沫,好几个手里抓着破啤酒瓶指着威胁我。一部手机被他们摔坏。幸好我还有一部手机,抓机会向110报了警,沾化公安干警出警到了现场,要我证明我是公司法人代表,我说这是我的身份证,你们即刻能够查询,但是王松他们在卫东峰的指使下,占据工厂一年,盗窃各种财物造成的损失达600多万,我在2017年2月已经报警,沾化公安出警到了现场,但是始终对案件没有查办。

2017年3月,卫东峰又说公司准备债务重组,恢复生产,要我配合。我考虑这样也是**好的办法。

我又向朋友们借了11万带过来,解决各种开销。到了5月1号,总算又开业了。卫东峰说6月底完成重组,我说10月底前能完成也好,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到了年底,所谓重组没有任何进展。后来明白,

卫东峰根本不是开业,是暗地里事先把整个工厂出租给所谓新公司,(山东万森泰果食品有限公司)租期是10年(证据9)。

这个事实是后来沾化法院执行庭在执行我的知情权案件时查到的。

为了查清卫东峰控制的万思顿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我于2018年4月向沾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得到法院支持(证据5)。执行庭法官王利在执行(2018)鲁1603民初613号案时从沾化税务机关调取了万思顿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告。(证据6)。2014年度财务报告显示:201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是亏损4100万元!这与卫东峰2015年提供给我的关于万思顿公司201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1.5亿元,两者差距数以亿计。很显然,卫东峰作为公司董事长,朱斌作为法人代表及总经理,他们互相配合编造了虚假财务报告,虚构了公司成功发行2.8亿私募债的事实,隐瞒了抽逃4500万元注册资本等等系列重大事实,使我在完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成了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导致把1597万元错误地投到了万思顿。

卫东峰,朱斌以及祝玉芳是有意设计了陷阱,他们一直想利用破产坑害所有债权人。2018年到2019年期间,卫东峰秘密地把万思顿公司设备偷运出去,再次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2020年1月3日,沾化区人民法院竟然受理由卫东峰一伙精心策划的破产申请,发布公告书,(证据8)称正式受理万思顿破产。

举报人:车日安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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