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诉作者:刀逸致 时间:2022-02-03 19:00:10浏览191次
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非常奇怪成为被告,原告是廊坊****化肥有限公司,该公司自己员工工发生伤事故,被告非常诧异,案件被告只有两个,两个被告都不在河北固安,你原告在河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原则,河北固安法院没有管辖权.
果然,河北固安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19)冀1022民初4445号之一.
原告固执提起上诉,令人奇怪事情发生了,河北廊坊中院认定河北固安有管辖权.(2020)冀10民终4557号.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开始审理此案.
案情很简单
原告称:员工J被招进公司做电工仅10余日,在查看电表,从梯子上坠落摔伤,花费20余万元,原告根据侵权责任法,要求被告承担责任.
被告答:原告电工J坠落,与被告无关.
被告无人碰触过原告电工和原告电工工作时的梯子.
现场原告负责扶梯子人员,未尽职守,未在梯子旁边看守梯子,也未看到原告电工J坠落时,是否有人碰触梯子.
本案第3人原告电工J代理人答:
1本案属于工伤,并提交<认定工商决定书>,<行政判决书>,
2未看到是否有人碰触梯子.
现场无其他人.
固安县人民法院出乎意料判决:
被告承担全部责任.
案件蹊跷:
1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被告碰触梯子,原告员工坠落没有任何证据和证人证言证明被告有人员碰触原告人员和梯子的事实,法院如何认定原告员工坠落与被告有关?
2法定文件,案件为工伤,不应该依据工伤补偿规定走工伤救助,而依据<侵权责任法>,河北固安法院判决依据何在?
3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责任,依据何在?
固安法院判决(2020)冀1022民初3461号
审判员L张*丽)书记员:牛*顺
请各位发表意见:
有的地方支持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也不需要再邮寄纸质材料,有的地方则需要,各地立案庭规定不同,不能网上立案的,则可以邮寄立案,距离不远还可以去现场立案,没有规定必须去现场才能立案,有的地方法院还支持网上行政诉讼立案。
材料不齐,法院应明确告知需要补充什么材料,不构成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出具不立案裁定书,原告不服可以去上级法院投诉或起诉,上级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下发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对不立案裁定书不服的,还可以向检察院12309控告。
符合立案条件的不立案、不立案也不告知理由、不出具裁定书、故意拖延立案、给立案制造障碍等情况,认为工作人员没有依法办事,可以信访投诉,方法很多。
1、直接打12368找到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的信访投诉,外地加区号。
2、访问受理法院官网或上级法院官网,看看有没有互动信访、或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
3、访问**高法官网投诉,不过需要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才行。
4、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裁定、判决等行为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
5、访问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进行投诉,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