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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和城市拆迁补偿为什么不一样

来源:拆迁补偿标准作者:汉姣丽 时间:2022-04-17 17:39:52浏览14610次

现实生活中,农村土地被征用,少不了拆迁房屋。拆除房屋需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经济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不同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那么,农村房屋拆迁与县城房屋价格相差3倍是否不合理?以下是五六懂法网边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农村房屋拆迁与县城房价相差3倍,合理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所以是否合理要看当地的规定。对赔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第48条

土地征收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各区综合地价确定。制定一个区的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农村村民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进行公平合理补偿,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对因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房屋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或者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所以是否合理要看地方法规来确定。对赔偿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从五六懂法网获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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