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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强拆民房吗,法院强制拆房

来源:房屋拆迁作者:尤明哲 时间:2022-07-11 17:31:50浏览118次

**近被拆迁人咨询了律师,房子被法院强拆了。事实上,目前法院许可的司法强拆是唯一合法的强拆,但即使是司法强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强拆。被拆迁人可以参考一下,看看法院做出的强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该法可以看出,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房屋征收部门已完成征地手续并进行补偿安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条例》号规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同时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专用账户的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等。在此前提下,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司法强拆。

2.申请人是合格的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他主体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3.申请期限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两者同时满足时,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

4.被申请人未履行其法定义务。

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已过,被申请人不搬。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都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的过程中,这个事实也是必须的。如果被征收人自愿履行补偿决定,司法强拆就失去了事实依据。

其实司法强拆并不可怕。从以上解释可以看出,司法强拆的启动是有条件的。防止司法强拆,把握时间很重要。如果被拆迁人觉得补偿不合理,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请专业律师及时介入维权,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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