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拆迁协议作者:柔语心 时间:2022-11-02 00:55:01浏览119次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的申请,证明拆迁人与死者订立补偿安置过程中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应当遵循服从国家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合理补偿的原则。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托管人和管理人应提交托管权(或经营权)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二)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代理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拆迁主管部门发布的拆迁公告、建设法规和规划;
(五)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其复印件;
(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七)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