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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绑架罪中止怎么处罚

来源:绑架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6 09:55:02浏览113次

一、绑架罪中止定义的分析

中止犯罪的规定意味着"在犯罪过程中,自愿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应当是指从犯罪的准备、犯罪的实施、犯罪行为的结束到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过程。犯罪嫌疑人只是绑架了人质,还没有进行任何进一步的勒索。可以说,犯罪人安排的刑事诉讼程序并没有结束。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了犯罪。这种情况被认为是犯罪中止,不仅符合中止的主观要件,也符合中止成立的时间要件。

因此,在犯罪嫌疑人实施绑架行为后,他将自动放弃勒索行为,结束控制被害人的非法状态,应当作为中止犯予以处罚。

二、绑架罪中止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四个特征:中止的及时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

(1)暂停的及时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的实施阶段。犯罪尚未结束。它既没有尝试也没有实现。 如果犯罪完成后自动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犯罪就不会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会中止。

(2)悬挂的自动性;也就是说,犯罪人意识到犯罪可能继续客观实施或可能完成,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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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未作为既遂犯发生的犯罪的结果,否则不能成立。

中止犯罪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犯罪结果发生,而是要求没有犯罪结果作为犯罪完成的标志。

我国第《刑法》号法律第24条规定:“如果对被缓刑犯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应减轻处罚。”

以下是《法网》的小编辑为您编辑的关于如何中止绑架罪以及如何处罚绑架罪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中止犯有两种情形:1 .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行为结束前自动放弃犯罪;2、在行为实施结束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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