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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绑架罪量刑标准

来源:绑架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4 22:20:03浏览127次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造成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没收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盗窃婴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a)绑架罪的概念和要素

绑架是指以勒索钱财或劫持人质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绑架他人的行为。

1979年的刑法没有规定这种罪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了绑架罪。1997年刑法修订时,对该罪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相应地将该罪改为“绑架罪”。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绑架他人,直接危及受害人的生命和健康。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经常威胁要伤害受害者,并强迫他们的家人支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受害者经常被虐待、背负重担,甚至被杀害。其他人在危及受害者后勒索钱财。立法者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列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一章,表明重点也是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这种犯罪实际上是旧社会猖獗的“绑架”。新中国成立后,它就消失了。近年来,它又出现了,并且有发展的趋势。这对社会极其有害。为了有效地惩罚这种犯罪,刑法将把绑架单列为一种犯罪。犯罪的目标是“他人”。“其他人”不仅包括妇女和儿童,还包括妇女和儿童以外的人。

2.客观方面是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捆绑、塞住、蒙住眼睛、用袋子和其他个人胁迫手段伤害受害者或殴打受害者。“胁迫”是指对受害者施加精神胁迫或威胁对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实施暴力。“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例如使用药物、醉酒和其他方法使受害者昏迷。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受害者处于无法抗拒或不敢抗拒的境地,从受害者的住所或地方非法绑架受害者,并将其置于犯罪者的直接控制之下,从而使其失去行动自由。法律只要求犯罪人拥有绑架他人的手段之一,这就构成了本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关于年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是否应对该罪负刑事责任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因为这种犯罪“极其有害,任何年满14岁并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我们认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特定的犯罪,而不是特定的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参加绑架行为,不参加杀害、伤害被绑架人,不实施故意杀人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他的父母或监护人应该被命令去管教他。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并教育他们。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死亡或受伤(造成重伤或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包括直接故意,目的是勒索钱财或劫持人质。“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手段强行绑架他人,威胁杀害、杀害或者不归还人质,并责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的财物。这里的“财产”应该从广义上理解,不仅限于金钱,还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为人质”是指为逃避抓捕或出于政治目的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为人质。

(2)确定绑架罪应注意的问题

1.在绑架和绑架妇女和儿童之间划清界限。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在两种犯罪方法中都有使用,但是有明显的区别: **,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旨在勒索被绑架者的金钱和财产并劫持人质,而后者旨在出售被绑架的妇女和儿童。 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指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所有人,而后者仅指妇女和儿童。

2、划清绑架和非法拘禁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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