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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疑难问题解析,绑架罪的疑难问题解析

来源:绑架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7 11:05:02浏览78次

我国刑法规定的绑架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其法定**低刑期为10年或以上监禁。这种惩罚甚至比故意杀人和抢劫等严重犯罪还要严厉。因此,绑架罪的认定必须非常严格。

首先,我们发现绑架不能等同于绑架。一些学者认为,只要犯罪人有绑架罪,就应该构成绑架罪。这种理解显然混淆了绑架罪和绑架罪,这将导致扩大攻击的问题。这种混淆至少有两个缺点: **,法律明确规定,绑架的目的是勒索钱财或被扣为人质,因此这一目的本身就是这种犯罪的一个基本要素。没有这一要件,绑架罪也被界定为绑架罪,违背了刑法的初衷。

精华阅读:绑架罪的认定,绑架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凡犯此罪者,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造成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没收其财产。..点击阅读

第二,当绑匪在绑架后由于主观原因放弃勒索或劫持人质,并交还被绑架者时,不会有中止。这一观点正是那些认为绑架是绑架罪的人的观点。然而,这种观点实际上起到了阻止作恶者变恶为善的作用。当然,我们的刑法应该鼓励那些自愿退出犯罪。

如果绑架罪和绑架罪混为一谈,很难将它们与其他犯罪区分开来,**常见的是将它们与非法拘禁罪混为一谈。然而,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后者是一种相对较轻的罪行。如果两者不能严格区分,很容易因法律适用不当而扩大攻击范围。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在刑事侵权客体上,非法拘禁罪只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而绑架侵权客体是复合客体,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这决定了客观方面的差异。

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通过包括绑架在内的各种手段非法拘禁、监禁或者剥夺他人自由的行为。除非法剥夺他人自由外,绑架罪还明确规定,绑架罪必须是以勒索钱财或作为人质为目的。既然法律规定了这样的目的,它就成了绑架罪的一个基本要件。这是它与非法拘禁罪的根本区别,不能混淆。在实践中,尤其容易混淆绑架罪中的“劫持人质”与“非法拘禁或拘禁他人讨债”的区别。显然,绑架“人质”罪不是为了索取债务,而是为了其他更重要的目的。但是,在债权债务问题上,一些学者认为应该进行具体分析,债务可以分为法定债务和非法债务。那些索要法定债务的人应被视为非法拘禁罪,而非法债务应被视为绑架罪,因为它们不受法律保护。但是,2000年6月30日,**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非法拘禁他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非法拘禁罪)。”这种解释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将这种不够严重的犯罪从**严重的绑架罪中排除,从而将其纳入较轻的犯罪。然而,如果行为人除了索要债务之外还勒索巨额财产,他当然不能不考虑绑架罪。

至于绑架罪的实施方法,刑法第239条没有具体规定,因此不能成为绑架罪的必备要件。然而,我们仍然认为这应该得到严格的解释。绑架罪的实施方法不能等同于非法拘禁罪的实施方法。许多学者对绑架的方法解释得非常广泛。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被绑架的人能被拘留,那就是绑架的方法。这不是法律的原始精神。1991年第《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号法律明确规定了绑架,即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显然,《刑法》第239条遵循了这一决定的基本内涵。因此,绑架罪的基本方法只能限于“暴力、胁迫或麻醉”。使用其他方法不能构成绑架罪。然而,在拘留后以其他方式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也应被视为暴力行为。任何扩大犯罪解释的方法也会扩大攻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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