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绑架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4 07:30:06浏览72次
今年8月,大足县发生了一起绑架案。
受害者是一个6岁的男孩。昨天,大足警方首次公开了这起奇怪的绑架案:绑架者是孩子父亲的情人,出于爱和恨。精华阅读:构成绑架罪的标准,绑架罪判罚标准是什么
绑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概念和构成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的安全的担忧,敲诈勒索或者满足其他非法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手段,强行绑架或者控制他人的行为。1.对象元素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生命权和人身自由权。绑架本身使..点击阅读
绑架发生在8月22日。当晚9点,警方接到被绑架儿童的父亲黄某的报案。绑架者是陶。她让黄第二天早上去见双桥,并威胁说不要报警,否则他就再也见不到儿子了。
经过近10个小时的搜寻,警方成功地从陶的一个朋友家救出了这个6岁的孩子。策攻后,陶于次日主动投降。
经过审讯,警方了解到事件的原因:该儿童的父亲黄某因组织卖淫于2004年被捕,被判处五年监禁。出狱后,他和妻子离婚了。2008年9月,黄在大足龙水一家摩托车厂工作时,遇到了比自己大10多岁的寡妇陶某。这两个人热恋并同居了。
陶很珍惜这份爱,花了一万多元为黄买了一辆摩托车。然而,黄和他的前妻谢仍然保持着脆弱的关系。
今年7月,陶怀上了黄的孩子。这时,他的前妻谢同意再婚,黄决定与陶分手。
陶多次未能追回并要求黄偿还双方的债务,但黄拒绝了,甚至拒绝支付流产手术的费用。伤心欲绝的陶决心报复黄。当黄和他的妻子不在家时,他去黄的家欺骗了他6岁的儿子。
目前,犯罪嫌疑人陶已被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