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9 07:15:04浏览112次
【标题】曹受贿、诈骗、无税、少税案
最高人民法院
被告人曹,男,49岁,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稽查大队四支队巡视员,后被逮捕。
曹一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1998年9月4日,曹以受贿罪、徇私舞弊罪、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罪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
1997年10月7日,上海浦东新区税务稽查大队第四中队稽查人员曹、对上海合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公司)的偷税举报进行突击检查,发现4张自制发票,共计35.6万余元,未记入进口内销建材账户。
据此,曹于10月28日立了税(精华阅读: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什么罪,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认定
[案例]自2004年起,被告人徐洪进担任鄱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管人事、土地使用和土地交易。2004年5月至6月,玉山县城建综合开发公司鄱阳湖分公司总经理刘海璐来鄱阳湖购买鄱阳湖县农机公司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刘海璐找到被告徐洪进,询问土地转让政策和农机公司土地的价值。徐洪进给出了详细的答复。2004年7月和8月,刘海璐再次找到徐洪进,要求徐洪进提供土地评估后的土地分类、土地性质和基准价格等信息..点击阅读
97)1队4-23号在报告上签字,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3.7万元,直至上述税款于当年11月21日收缴入库。11月26日,因被告曹谎称合利公司偷税问题未得到处理,浦东新区税务案件调查办公室将办公室收到的偷税举报材料转给检查组。
之后,材料又被转给了曹。曹在查看报告材料时,发现了合利公司经理刘某某在中国银行浦东分行存放的存折及相关文件复印件,发现合利公司存在严重的偷税问题。针对这一情况,被告人曹既没有向领导汇报,也没有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在当晚私下召集了合力公司会议。
金联系某某人,威胁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向其索要20万元,并承诺在满足曹的要求后,不再调查处理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同时,约好第二天在黄金海岸酒店面谈。合力公司经理刘某同意花钱平息此事。于是第二天晚上,曹带着他的个人注册员工到了上海顺天物资公司。
灯光前往黄金海岸酒店,与合利公司总经理助理杨谋谋会面,并向杨展示了报告材料。他声称合利公司报告的销售额为500-600万元人民币,附加税和罚款为100-200万元人民币。之后,曹为了朋友的生意,向公司会计金某索要20万元。曹还指导了和何力的会计工作
金牟某同意王良向合力公司虚开销售发票,合力公司将向王良支付相应金额的支票。达成上述交易后,被告人曹通知合力公司总经理助理等税务稽查队进行记录。
曹在记录杨等人时,故意回避报告材料的内容,只是重复了已经签字的内容。事后,曹把的笔录变成了原始签名。精华阅读:贿赂罪量刑,受贿罪 量刑
受贿罪的刑罚(一)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点击阅读
报表隐瞒了新转来的申报材料,并向领导谎称从税务稽查办公室转来的材料没有新内容,仍按原报表处理,隐瞒了不征税的事实。1997年12月,被告人曹将合力公司开具的16.34万元转账支票存入其个人顺天物资公司的银行账户。就在曹事先同意了与何力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