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四川严书记一审获刑10年,湖北恩施原地税局长受贿160万一审获刑10年半

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9 10:35:02浏览61次

前几天,原恩施州地方税务局局长刘因收受贿赂近160万元,在恩施市第一审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他的非法收入130.8万元、2000美元和一辆越野车被追回并上缴国库。

推荐阅读:盗窃罪处罚,受贿罪的处罚规定

本院查明,刘在2003年至2009年担任恩施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0.8万元、美元2000元及价值26.7894万元的丰田TV6460GLX-i SUV。其中,来自房地产和装饰企业的贿赂金额近100万元。

本院还发现,在刘被恩施市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养时,恩施市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掌握了刘收受朱、张贿赂共计40万元的事实,其余大部分犯罪事实都是他所为。刘返还赃款182.27万元,丰田陆地巡洋舰已被追回。

法院认为,刘多次非法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他决定从轻处罚,因为他主动坦白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贿赂事实,主动返还了赃款。

一审宣判后,刘没有上诉。

刘,55岁,因涉嫌受贿于2009年12月29日被拘留,2010年1月12日被逮捕。2010年6月9日,恩施市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审理刘受贿案。(《楚天都市报》翟方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