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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和行贿罪案例

来源:受贿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10-11 15:40:11浏览118次

《华西都市报》

昨日,前委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前委电力)原老板关平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刑。一审法院判处关平无期徒刑,罪名是受贿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因受贿被判1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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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行贿所得应当追缴并上缴国库。

“助人”获利265万

据报道,关平被任命为前委电力国有资产的股权代表。前犍为县委书记田在调查有关问题时,发现他涉嫌犯罪。

1999年至2002年,四川省方干供电局副局长、公司成都办事处(他处)主任刘丽英负责公司农网改造等项目用电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提出将供应商给予的“回扣”平均分配给官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刘以虚高价格获取公司资金,关平签字同意报销上述设备采购费用。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刘以128万元的公益金先后在冠平购买了成都市内的一套商品房(282.91平方米)及配套停车位和花园。

1998年3月,关平担任第一水电站二期工程指挥部副指挥。的兄弟(来自另一个地方)以工程局的名义参加了投标,并向刘求助。他在工程局成功中标。从1999年到2001年3月,官员们通过刘数次从他的兄弟那里收到共计137万元的现金。

2002年,在四川方干电力国有股转让和重组期间,四川东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德军(他处)与管平达成一致,如果收购成功,管平将获得20%的股份。在低价收购后,王给了关平3000多股,价值1300多万元。

法院认为,关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签订购销合同、承接建设项目和转让国有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他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65万元,持有四川方干电力股份价值超过1300万元,构成受贿罪。

给领导100,000个鞋盒

2002年前委电力重组时,为了通过封闭式拍卖以低价收购前委电力的国有股,管平多次要求田给予支持和关注。那年春节前,管平在一个停车场给了田10万元现金和鞋子。此外,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还给予原县委书记田现金10万元,构成受贿罪。综上所述,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关平在法庭上表示,他将对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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