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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金毛犬,男子打死金毛犬

来源:故意毁坏财物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6 16:54:02浏览143次

最近在佛山顺德,金毛打死了狮子狗,被狮子狗主人打死了。顺德警方发布通知称,杀害金毛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民已被依法拘留。目前,警方正在加强对此案的调查和处理。今天我们来看看如何认定杀害金毛、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及相关问题的回答。

一、打死金毛犬被刑拘,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认定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依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所以数额大还是情节严重是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重要物品的毁坏或者损坏以及严重损失;破坏或者损毁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责怪别人的动机。

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运输工具、运输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特定财产,侵害其他独立的客体,在本法中已单独起诉,只应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构成的

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犯罪客体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但是,行为人故意破坏本法另有规定的特定财产,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比如谁破坏公共安全,比如车辆、运输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依照本法第二章附则的有关规定处罚。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破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销毁是指利用焚烧、粉碎等方法使物品失去价值或者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一件物品的价值或使用价值的部分损失。破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很多。但行为人使用放火、断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相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重要物品损坏严重,销毁手段特别恶劣;毁坏急需的货物造成严重后果;卑鄙的动机,陷害人的企图,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属于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主观上,本罪是故意。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取得财产,而是破坏财产。这就是破坏财富罪与其他贪图利罪的根本区别。犯罪有各种各样的动机,通常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嫉妒。除了本法的特殊规定外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知道相关知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每个人只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处分他人财产的,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好了,以上是如何认定杀害金毛、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相关内容。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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