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毁坏财物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6 20:32:02浏览71次
一、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是指故意非法破坏或者损毁公民的公共财产或者私有财产。完全或部分丧失财产价值和效用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
二、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所以数额大还是情节严重是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应当予以拘留或者警告,单处或者并处罚款,并责令赔偿损失。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重要物品的毁坏或者损坏以及严重损失;破坏或者损毁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责怪别人的动机。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众三人以上公开破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处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