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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心存报复砸电梯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

来源:故意毁坏财物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6 19:40:03浏览90次

2010年春节期间,梁夫妇发现他们家4楼空调室外机着火,怀疑是别人放火。于是他找到了物业经理,但对方的回复让他不满意,于是他讨厌物业公司。梁接着说,从今年8月份开始,小区内的电梯开始使用智能IC卡系统,只有交卡的人才可以乘坐电梯。他没有申请卡,因为他和物业公司有问题。

8月5日凌晨3点,梁酒后驾车回到楼下,然后想乘电梯上楼。由于他没有卡,电梯不能运行。梁从车里拿出锤子,砸碎了两部电梯的智能IC系统。梁想不到的是,这时候电梯还能跑,他乘电梯到了自己家4楼。之后他把电路板扔到楼下。梁住在一栋18层的大楼里,有140多户人家。电梯把梁送上去后,他很快就跑不动了。 第二天早上,接到报案的警察在梁睡觉时将其逮捕。经鉴定,两部电梯相关部件被毁,造成总经济损失1.76万元。

法院听证会

本案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梁某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梁认罪态度良好,请法院酌情判决。公诉人建议判处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合议后,合议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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