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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时间随意改,微信、微博随意发布消息犯罪吗

来源:传播淫秽物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4 07:25:02浏览107次

现在是网络传播高度发达的自媒体时代。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微信和微博,很多重要的新闻也是通过微信和微博传播出去的。所以,当我看到重要或有趣的事情时,我可以在自己的微信或微博上发布或转发新闻吗?

我们应该小心在微信或微博上发布或转发信息。必须核实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和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我们不能随意发布或转发信息来增加点击量或关注度,因为这可能违反了我们的法律。

如今,在微信、微博和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民发布虚假信息的现象非常普遍。《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了一项规定: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和警报,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家提醒网民,微信、微博和论坛现在包含大量信息。如果人们为了获得关注或点击量而故意编造和发布别有用心的虚假信息,过去的**高处罚可能是治安处罚和行政拘留几天。然而,在此之后,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将被判处7年监禁。当然,如果网民没有经过筛选或思考就盲目转发信息,他们也可能违反这条规则。

将于201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刑法》第《刑法修正案(九)》条第44款规定,在第291-1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害、警告,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意味着故意在微信和微博上发布虚假新闻可能会导致**高7年的刑期。

【举案说法】

这算“谣言”吗?

10月27日上午,著名歌手于文华在他的个人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一位快乐的老人,一位给大家带来无数优秀作品的——名教师,今天在空军总医院因病去世。祝这位和蔼可亲的老人旅途愉快!”消息一出来,就被主要网络迅速转载。在记者的核实和采访过程中,业内很多人也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了核实。随后,刘和刚、王丽达等知情者在朋友圈里“辟谣”:“亲戚,已经证实,阎老一切都好。谢谢你的关心。请祝福他的老人早日康复,并致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音乐总监于海说,当她在网上听到这个消息时,她立即联系了他们的领导,知道网上的消息是假的。老年人现在身体健康。

于文华迅速删除了微博,并发布微博称:“郑重声明,严苏老师刚刚传递的信息是不真实的,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们向老年人及其家人道歉。”

据知情人士透露,严素早在10天前就已病危。他的家人从国外回到这个国家陪伴他一个多星期。严苏的儿子严羽也在朋友圈里散布谣言,说严苏的父亲在许多亲友的照顾下,已经从重度昏迷变成中度昏迷。目前,一切都很稳定。再次感谢您的关心。请告诉对方这个消息需要自尊.

至于于文华方面昨日晚些时候发布的虚假消息,严苏的儿子严羽表示,他原谅了于文华,说他不必太严厉,应该宽大处理。与此同时,他透露说,他的父亲已经昏迷了20多天,一直到10月15日他才慢慢恢复过来。现在他病得很重,慢慢地变成了“温和派”。形势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建明教授表示,《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重点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包括网络秩序)、引发社会恐慌和动荡的虚假信息,该信息也有明确的针对性,即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害、预警”。由此可见,并非所有造成一定影响的虚假网络信息都应被纳入刑事处罚。

如果这四类新闻不是捏造和传播的,而是其他虚假新闻,如虚假宣传、虚假个人信息等。情节严重的,除由受害人追究民事责任外,制作者和出版者通常还会受到治安处罚。因此,所有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都不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

这一事件应该是民事侵权,家庭成员可以原谅,并免除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于文华发布“严肃之死”的假新闻时,教授认为这应属于民事侵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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