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传播淫秽物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4 07:25:02浏览107次
对此,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傅敏荣律师持类似观点。他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于文华在错误信息后的迅速删除和迅速道歉应该被理解为法律上不构成侵权罪。对于一般公众来说,只要不是捏造事实,发表幸灾乐祸和恶意中伤的内容,就不构成侵权。“未经审核的人相信某个新闻,如果侵权行为被发现,审查的义务将被强加给普通人,这将在法律上阻碍公民言论自由的原则。当然,公民后来的责任是在得知谣言后主动删除虚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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