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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华是谁,王志华、张志青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来源:传播淫秽物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5 08:20:03浏览61次

法院查明,被告王志华(男,26岁,江苏省苏州市,大学文化)和张志庆(男,26岁,江苏省苏州市,中专文化)建立了一个“梦幻影院”网站,有149部淫秽电影可供付费会员观看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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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案发时,已有10人在网上观看或下载色情电影403次,两名被告获利268元。

扬州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志华、张志庆利用互联网提供淫秽电影供他人观看或下载,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被告人王志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张志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无罪释放利润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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