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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大学毕业生网上传播淫秽物品辩称不识淫秽图片

来源:传播淫秽物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6 11:00:06浏览95次

大学毕业生廖建军**初靠建立个人网站制作广告谋生,但他痴迷于上传大量淫秽图片,试图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廖建军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被一审法院判处10年监禁后提起上诉。今天上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代表到上诉法院支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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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个网站来谋生

廖建军毕业于沈阳的一所大学,在家失业了一段时间。然而,他很快就发现了热点,登上了互联网经济的快车,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以每月为他人做在线广告的收入享受着舒适的生活。

去年4月,随着廖网站访问量的增加,原来的网络服务器不堪重负。为了承载更多的浏览量和增加广告点击量,廖租了一台更大的服务器。服务器更换后,廖的个人网站浏览速度加快,容量增加。

“超级”链接有“内容”

为了吸引更多的访问者,增加广告点击量,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廖建军实际上传了14张淫秽图片到论坛。论坛的受欢迎程度确实很高,访问者的数量日益增加,并逐渐成为淫秽图片的焦点。除了他自己上传的14张色情图片,其他观众也不时上传色情图片。根据犯罪后的统计,在所涉及的论坛上有1,780个可疑淫秽内容的有效链接,在可疑淫秽内容页面上有283,067次点击,在论坛上有24,067个注册用户。

为了不引起注意,廖建军把他认为相对暴露的217张淫秽图片放到了论坛的“黄色图片回收站”里。只有他有进入回收站的密码。

但在其他人的要求下,廖把密码告诉了四位网友。据统计,19000人观看了217张淫秽图片。

上诉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廖建军以定性不当、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没有盈利目的,只是出于不健康的兴趣,才设立了一个传播淫秽图片的论坛。此外,他不知道论坛中涉及的图片是淫秽图片。

本案移送上海市第二检察院后,针对廖的上诉,主管检察机关认为在论坛上散布、允许他人散布淫秽图片的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浏览,增加广告点击数,从而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这是一种营利性行为。为此目的,廖建军在公安机关的许多声明中表达了这一点。此外,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廖建军应该清楚地了解什么样的图片是色情和淫秽的,什么样的图片是违背人们良好的道德观念的。显然,他上诉的理由站不住脚。廖建军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大肆传播淫秽图片,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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