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子女监护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0 20:54:01浏览71次
张老师一年前和前妻吴女士离婚,孩子小张由吴女士抚养。前几天小张在学校玩的时候把同学小李摔坏了。小李父母要求小张父母承担医药费和护理费,被裁的吴女士无力支付,所以要求张先生承担赔偿费用。但张老师以两人离婚,小张已判给吴女士抚养为由,宣称自己不再是小张的监护人。
法人分析:小张的父亲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3岁的小张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父母对小张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小张父母离异,但抚养和守护孩子的责任并没有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