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子女监护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1 14:06:01浏览133次
儿子死后,公公婆婆为了保住孙子,和媳妇展开了一场争斗。愤怒之下,儿媳起诉公婆,要求获得儿子的抚养权。5月10日,江西省凤城市人民法院裁定,公婆将子女返还原告林抚养。
原告林与金于2005年1月登记结婚,并于2006年4月11日生育一名男孩。同年11月28日,金从9楼脚手架上摔下,在外地工作时死亡。埋葬丈夫后,林想带儿子回娘家,公公婆婆担心失去孙子,坚持要林留下孩子。被林嫌弃后,公公婆婆把孙子偷走藏了起来。在乡镇协调失败后,林向法院提起上诉。
鉴于林是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