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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离婚女买房写谁的名字好

来源:婚后购房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0 20:58:02浏览134次

房地产对于我们的公民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房地产,尤其是夫妻双方婚后如果都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肯定会想买房地产。很多夫妻为了考虑以后不良事件的发生,考虑婚后房产上应该写谁的名字,这样会导致没有房产的离婚。下面的小系列将告诉大家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好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财产赠与对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对方请求裁定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这时,如果一方捐赠另一方的财产,即使已经结婚多年,只要财产没有转移,捐赠方也可以取消捐赠,财产在离婚时仍然属于捐赠方,不会是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只能视为赠与子女一方,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个时候,如果一方父母婚后出钱买房,以自己孩子名义登记的产权就是给自己孩子的礼物,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无关。作为夫妻离婚时的个人财产,它将不属于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双方父母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该房产可视为双方共有。

父母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个名下,都将按离婚时的出资份额归分割所有。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财产登记方,未清偿的贷款为财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该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在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父母一方名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以父母一方名义登记。如果对方主张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房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这时候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的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父母一方名下的,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也不能是分割,只能算作按出资额偿还出资的请求权。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所有权特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因此只能认定房屋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双方。至于住房产权的分离,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等同于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由双方协商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只规定:“双方对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的使用。”但是,在两种情况下应区别对待:

一、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交房,所以这套房子必须是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用于还房的按揭贷款由双方共同支付,按按揭金额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为分割。

以上都是五六懂法网边肖编的关于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好的,边肖清楚的告诉大家关于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好的事情。其实谁写就好,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任何一方的名字,离婚也视为分割的共同财产

(编辑:陈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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