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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归谁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户和怡 时间:2021-10-03 20:16:23浏览57次

婚前、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归属一览表

结婚买房,在大多数人看来是豆浆配油条般,固定搭配着。结婚买房的方式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这些情形,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离婚,又怎么分割这房子呢?

婚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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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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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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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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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分割的6种特殊情况

一、小产权房分割

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

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做出处理。在处理使用时,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变更相关诉讼请求。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归属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可采用协商、竞价、询价等方式进行给予适当补偿。

在小产权房分割案件中,应在判决论理部分中明确使用处理的判决内容不代表对小产权房合法性的认定,不能以此对抗行政处罚、不能作为产权归属证明或拆迁依据等。

二、公房承租权的分割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公房承租权处理,属于直管公房的,可在判决中明确承租权以及承租关系的变更。

属于自管公房的,夫妻只有一方在产权单位工作,一般应把承租权确定在产权单位工作的人名下,另一方获得补偿;但经产权单位同意的,可以确定由另一方承租或共同承租。

三、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分割

限售期内的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在离婚诉讼中可以酌情进行分割。

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由一方在婚前申请,以个人财产支付房屋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价款,离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标准价购买公房的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而获得的“部分产权”,该“部分产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综合考虑房产来源、工龄折算等因素,并征求原产权单位意见确定产权单位权利比例后,予以公平分割。

五、约定服务条件房产的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条件取得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服务条件尚未实现的一般应判归约定服务条件的一方。

六、优惠购房权性质与折算

农村拆迁补偿中按所涉人口数取得的优惠购房权系基于特定身份获得的优惠安置利益,但并非优惠取得的物权本身。

离婚时优惠购房权价值折算可考虑优惠取得的房产性质、能否上市交易、能否取得产权证等因素,在不高于市场价格与优惠价格的差价范围之内予以确定。

来源:法商之家、每日普法

夫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实名反对

@尚小璇

误导的答案,当然非专业人士搞不懂很正常,后面补充。

先说答案: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房,写在自己这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即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人特别容易混淆这个问题中提到的情况与其他相似情况,然后放眼看去别人的情况跟自己没区别。比如我随便说几个:

不列举了,事实上还有一些特别情况,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卖掉自己的为自己子女购房,实际上真实意思表示是作为家庭住房等等。那么每一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起来结果都会不一样,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随便对号入座。

我经常在知乎看到很多朋友在下面误导别人,诸如如下错误谣言

@尚小璇

这位网友说:

通过该网友的描述基本可以判断其房屋是贷款购买,并不是其母亲出全款购买登记在她自己名下,即本文题主所说的情况。因为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婚后出全款购买的话,可能因为限购等原因,审查购房资格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件来查询配偶一方的购房情况。但并不需要其提供工作证明,提供工作证明一般是用于办理贷款。

那么该网友所说的情况,即便母亲所出的首付款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乙方的赠与(实务中有很多法院会考虑首付部分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是严格适用法律的话,这块存在争议,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三的时候吴晓芳法官曾表示第七条指的是出全款的情况,部分出资不算。部分出资的情况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即“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还贷部分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题主说的情况和这位网友自己的情况完全是两码事~~

另外补充一点,题主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屋怎么分割,很多人事后发生其他情形的也不要乱对号入座。比如婚后夫妻之间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的房屋的权属属于共有或者另外一方所有等,再比如婚后耳根子软去房管局加了另外一方的名的,到时候不要再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为是你个人财产了,因为你已经又处置了。

综上,专业的事,问专业的人。另,自己确实搞不懂法律规定的不要总是回答专业领域的问题。误导害死人的。天天跟在屁股后面普法都普不过来,当事人总是,某某网友跟我情况一样,在网上如何如何说。

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

如果子女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是属于子女个人所有呢,还是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呢?

万律解读

随着房屋价格越来越高,房子问题成了很多家庭所关注的问题,因为很多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了一套房子,于是有没有房子,也成了婚姻首先考虑的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以后,很多媒体都宣传《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改变了人们的择偶观,找个富二代不如找个潜力股。婚后父母出钱购买房屋的归属的规定,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重大突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夫妻结婚后,其中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情况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此做了重大的突破,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万律提醒

由于房子问题事关重大,因此,父母在给婚后的子女购买房屋的时候,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房产证的登记问题

如果是子女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那么我们建议,最好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一旦将来子女离婚,将意味着房产被子女的另一半分割一半。

二、购买房屋出资款的证据保留问题

为了在将来产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作为出资一方的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应当把自己出资的凭证保存好,以防将来子女离婚时,对方否认自己的出资情况。应当保存好下列证据:

(1)汇款凭证

应当将汇款给自己子女或者子女配偶的汇款凭证保存好。

(2)刷卡凭证

如果采取银行刷卡的方式购买的房屋,应当将刷卡的凭证、刷卡的卡号、金额记住。

(3)与子女签订的协议

为了避免将来产生纠纷,可以将为子女购买房屋的情况与子女签署协议,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让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签字,而不能只让自己的子女签字。

需要提醒的是,在购买协议中要写清楚,究竟是为子女购买还是借款给子女,因为借款给子女和为子女购买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事情。如果为子女购买,房子属于自己的子女,不需要子女归还。如果是借款给子女,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只是欠父母的钱,将来房子升值和父母没有任何关系。子女离婚时,所购买的房屋仍然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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