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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给子女的房产算夫妻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红公西 时间:2021-10-04 01:52:24浏览117次

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夫妻婚后是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在仅支付购房首付款时,要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如果登记在你父母的名下,那房产所有人属于你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认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你们夫妻两的名下,也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在仅支付购房首付款时,看父母出资购房时是否明确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自己子女意思表示,则认为属于对夫妻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是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认为是其子女的赠与,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是如果父母支付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通常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两的名下,则认定为是对夫妻两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需要区分具体情况,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房产。当然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的本意多数是希望子女一方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虽然有些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家庭的和谐和稳定,夫妻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比如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属于某一方。如果对方同意,也可以把你父母和孩子加名到房产上,共同共有该房产。

婚后父母将房产过户给自己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今天有位女士咨询,婚后男方父母将其名下的房子过户给了男方,只登记在男方名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原则往往就会有例外,《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了属于“个人财产”的几种情形。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句话该怎么理解?

要求父母和子女必须有《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只赠与我儿子/女儿×××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想现实中基本上不会像上述我说的那样约定吧!那个父母不是盼着自己儿女能够幸福美满,这种赠与协议若被儿媳/女婿看见,心里肯定会有隔阂,闹出不愉快。所以,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也是抱着美好愿望,希望子女婚姻幸福稳定,不会去设想子女将来离婚的可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规定的原则处理。”本条的前身是“2004年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款(现已废止)”,一开始其实是更倾向于女方的,因为房子基本上都是男方买,大部分都需要父母出资,往往父母出的还是大头,在买房时父母都是奔着自己子女好,不会去想子女离婚的情况,更不会和签订我上面说的赠与协议。但谁知道后来离婚率这么猛,逐年上升,“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多。如果按照上面法条的意思,只要父母没有协议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原则上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父母肯定就不干了,攒了大半辈子钱买的房子,凭什么被对方分走一半?

父母解释:当初之所以不订立那种“赠与协议”,不就是怕对方知道后,影响双方夫妻感情嘛!但我们赠与初衷只是想赠与给我们自己子女,想为他们提供更好生活水平,从而巩固小两口夫妻感情,但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走到离婚这步。确实,面临当下逐年上升的离婚率,这类案件越来越多,法官也得考虑社会效果啊,就如同近些年父母出资买房,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认定借款的趋势一样。“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了通过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外,还有没有其他认定方式?现在,越来越多的法院比较认可“物权登记”这种外观形式来推定父母的真实的意思,即

在父母和自己子女没有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只归自己子女的情况下,

若房子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还有一种情况

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儿媳/女婿名下,也是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回到上面问题,婚后男方父母将房子过户给男方,在没有赠与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只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对男一人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其实现在去房管局办理赠与过户都是需要签赠与协议的,房管局哪里要备案的,像这类纠纷以后应该会越来越少。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出台后,很多人对于共同财产产生浓厚的兴趣,有些人在结婚前时的房产时父母给予的,很多人开始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话题产生比较大的兴趣。

一、父母赠与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定赠与的成立与否。如果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问题便无从谈起。对于房屋赠与问题,一般来说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二、如何解决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一般来说,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若是父母想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作为其共同财产,则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何解决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财产问题?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财产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长谈的问题,很多人对于财产的分割都是比较关注的,毕竟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那么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以及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范围时怎样的,本文已经对此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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