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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债务的离婚应该怎么离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桑秋柔 时间:2021-10-05 12:07:31浏览63次

婚内债务离婚怎么分

夫妻双方当事人离婚除了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之外,还需要处理的就是夫妻债务的问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则需要拿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因此接下来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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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婚内债务离婚怎么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婚内债务离婚怎么分

离婚后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无须单独就此进行举证,而夫妻任何一方若主张为个人债务的,应当对此负举证责任。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改变了之前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否认共同债务,则否认方承担举证责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主张债务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婚内债务离婚怎么分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债务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婚内债务离婚主要分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夫妻另一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以上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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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婚内债务离婚怎么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深圳冠杰律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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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债务可影响以离婚吗

一般而言,夫妻有无债务和可不可以离婚是两回事,不会影响离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债务,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判决债务均分。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起诉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如果是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一方主张债权。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债务,实际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挨肩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双方离婚后,在欠债协议规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约定的期限之内,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笔欠款,双方不可互相推卸责任。至于双方之间协商约定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其中一方超过了自己承担的份额而偿还债务的,就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给自己。

2、夫妻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前因为一方的赌博或者或者其他的一些娱乐性质,甚至是犯罪所欠的钱,在离婚后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债务,而自己不承担任何债务,这在法律上也是承认的。并不是只要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债并不是用于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往往都是按照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的。

3、特殊情况,因为子女的身体健康,生活又或者教育的各种费用,虽然是由夫妻当中的一人所借,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有责任承担这笔债务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产生的债务,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的债务。夫妻共同的债务应该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的责任。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希望以上知识可以帮到大家。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很多离婚夫妻需要处理的问题,也许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了解过,但是具体是怎么回事可能也是模模糊糊的,下面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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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法律知识的学习,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有了一定的想法,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但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债务,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需要咨询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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