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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房产更名后立即离婚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郁文星 时间:2021-10-05 19:10:32浏览86次

夫妻房产更名,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间的产权变更不需要按买卖的方式变更产权人;

2.产权人的变更要在房屋贷款还清的基础上方可进行;

3.夫妻间产权变更不用缴纳税费,只要工本费即可。

4.不管产权归夫妻哪方,该房产仍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变更产权关系为一方,离婚时是不被法院认可的)。

(1)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即离婚的双方都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的房产证更名,离婚双方凭着以下这些材料到当地的房产交易进行办理: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夫妻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或者民政档案部门的印章;

3)离婚证还以及能够说明属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的登记申请表;

5)包括房屋共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进行办理;

除了上面这些之外,若离婚协议书中并未注明有原婚姻的登记时间的,还须提供原来的结婚证明。

(2)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诉讼离婚即是通过法院来判决离婚的,其中一方可以凭借以下的证件和材料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所共有的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申请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共有权证)。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月发布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三种情况,可免征契税:

1)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

2)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3)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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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老公为哄老婆将房产改名,离婚时傻眼了

婚房是双方家长买的,婚后一次激烈的争吵中,为了哄老婆开心,老公说,要么房子就登记到老婆一个人名下好了。之后,老公和老婆还正儿八经办了过户手续。两年后,妻子起诉离婚,丈夫面临人财两空。下面拓夫律所律师帮您详细解析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问题可免费咨询。

一、两家合资买的婚房,吵架后丈夫说房子归老婆独有

这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男方1991年生,女方1988年生,2014年结婚。当时结婚的婚房是双方家长买的,男方家长出了70万元,一辈子的积蓄倾囊而出。女方家长出资10万元。80万元在建德市区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们把房屋产权登记在小两口名下,系他们夫妻共同所有。

但小两口婚后感情并不好,常常吵闹。2015年12月,两人又吵了起来,女方一气之下要离婚。为了挽回婚姻,让老婆消消火,男方跟女方说,“要么房屋归你独有。”于是,两人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并在未通知父母的情况下办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但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好转。2016年,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当时她已经有了身孕,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弥合的可能性,驳回了女方起诉。

今年6月,女方再次来到法院起诉离婚,态度十分坚决。女方说两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漠,所以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并且孩子由自己抚养。

男方不同意离婚,说自己没有不良嗜好,两人间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

不过,听说出资70万元的房子现在归女方所有,女方还提出了离婚,男方家长痛心疾首,“人财两空,人财两空呐”。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本案中双方作出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屋归属女方一人所有,系双方自愿,也无证据表明附加条件,应为合法有效。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执意离婚,房子也不纳入谈判,男人确实有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好在女方表示,只要男方同意离婚,房子可以再谈。

本着调解协商解决家事案件的工作原则,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了4次调解,最终双方自愿离婚。

孩子由女方抚养,房屋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须在三个月内给女方房屋款45万元,款项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若违约,违约方再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

这套2014年80万元买进的房子,现在市场价格大约在100万元左右,考虑到当初男方大人出资多,也考虑到小两口婚后有了重新协议,所以最后调解的基础基本上还是房子一人一半。

婚内以一方名义按揭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归另一方所有后,产权登记如何变更 离婚攻略

赵丽雅与孟辉结婚前各自均有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一套房屋,后双方公证为各自占50%份额,结婚后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权属为共同共有,房屋尚有90万元贷款未还。

后来,赵丽雅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房屋归她所有,除去未还贷款后,由她向孟辉支付房屋价值一半的折价款,法院作出了离婚的调解书。

拿到调解书以后,赵丽雅想要把房屋权属登记变更为自己单独所有,但是如何变更登记手续呢?

房屋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十分普遍,很多人以为在离婚协议中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中,明确写明房屋归属一方所有,就算完成房屋分割了。其实,在法院出具的文书中写明房屋产权归属,只是确定了房屋所有权人,完成最终的产权确认,还有过户一步,而过户却还有很多前提条件。

笔者近日处理了一起离婚涉及自住型商品房分割的案件,为确保调解书的执行,笔者亲自前往了银行、公积金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咨询了房屋过户的相关事宜,整理成以下攻略:

问:婚内按揭购买的房屋,男方是主贷人,现在经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调解生效了,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应该如何办理变更贷款人、过户?

答:首先要看当初买房办理的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二者涉及的经办单位、流程都有差别。

问: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如何操作?女方自己去就可以,还是必须男女双方一起去?

答: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未写明需要对方配合办理过户的,单方可以办理。

(1)单人持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户口本,房本,新卡,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主贷人)更名手续。

(2)公积金中心给放贷银行发函。

(3)等银行通知后,单方和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4)不改变房屋性质,就不缴纳土地出让金。

问:如果是商业贷款,该如何操作?

答:去掉上面公积金中心这一环节。可以持相关材料,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房屋按揭贷款的主贷人,银行同意并变更后,可以和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问:如果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写明了,需要对方配合办理过户,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答: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的判项,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对方配合您办理。

问:如果单人办理顺利,整个流程预计要多长时间?

答:整个过程顺利的话,预计需要1个月时间。实际上能否完成贷款人更名及过户,最终取决于放贷银行是否同意,实际能否操作,建议根据自己的房屋情况向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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