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政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波相凡 时间:2021-10-05 22:10:34浏览125次

独生子女不能直接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起,房产继承有新规有房没房的都速来了解

父母该如何分配房产?房产继承新规必须了解。2019年3月12日,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不动产权证。2021年起,继承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再闹也没用!

继承父母房产新规

新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在这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听到了谁家要“立遗嘱”,第一想法就是这个人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了,或者精神错乱了?没事儿立什么遗嘱。所以说,即便是很多老年人有立遗嘱的想法,但是除非必要,他们是不愿意公开立遗嘱的。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既然年纪大了,那么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还有的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的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现在的一线城市房价4-8万元,二线城市房价也在1万元以上,如果没有父母们的资金支持,年轻人想要纯粹依靠自己买房子不那么容易,即便是买房上车了,可能这套房子不是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有研究显示,家庭1个孩子出生,就需要至少1套房子,随着这个孩子成年,家里至少需要3套房子(不管是置换还是总计3套)。一套房子几百万元,这可是很多人半辈子才能挣到的钱了。

所以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很多兄弟姐们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就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虽然说现在有序开放了二胎,但是社会文化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生育,更愿意独善其身,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讲给谁?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这些就是新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改变。关于继承,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继承财产。

这五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独生子女也不行!

之前,网上流传这样一篇文章,“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房产了!”这种文章看上去就像耸人听闻的谣言,实际上还真不一定,今天就跟您聊聊五种子女不能继承的财产。

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

什么意思?就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我给您举个例子您就明白了。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为啥啊,我给您看张图您就明白了

我们看图:

您看,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第二种情况,使用权不能继承。

最常见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

先说农村宅基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这块儿土地是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个人的遗产。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而且就算儿女的离开农村转成城市户口也能继承。

再说公有住房,个人对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权,而它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过,如果公房“房改”后转为产权房,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了。

第三种情况,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第四种情况,死亡赔偿金、抚恤金是不能被继承的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第五种情况,保险金

保险金是否可以做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继承、买卖、还是赠与?三种房产过户方式主要交啥税?

假设:

小明(已成年)无房,父母在大连有一套“满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

下面,我们根据这个案例,分析一下继承、买卖、赠与这三种方式涉及的税费吧!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4%。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税率暂减按3%征收。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赠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政策补充:

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规定,(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那么现在,你知道该怎么选择了么?说说你的看法!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规定有变2021年起按“新规”办,子女要留意

?房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特别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房子不仅是用来居住的,房子还关乎着年轻人的爱情、婚姻、孩子教育以及社会福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必须要购买房子,买房成为了很多年轻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甚至是很多年轻人人生的一次转折点。而另一方面,房价却在一路上涨,在2000年时我们国家的平均房价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到了2020年年底,我们国家的平均房价已经高达9860元/平方米,接近万元大关。并且这还只是平均房价,现如今很多小县城的房价都已经高达七八千元一平方米,很多一二线热点城市的房价都高达好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一平方米。

由于房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并且房价那么高,这导致很多家庭大部分财富都用来买房子了。就比如现如今的刚需购房者,就算调控了一个家庭的积蓄也就只能凑够首付,买房之后还要背负几十年的房贷。可以看出,目前很多家庭大部分的财富都集中在房产之中。广发银行联合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2018中国城市家庭财富健康报告》显示,我们国家的家庭住房资产在家庭总资产中占比高达77.7%,这个数据远高于美国的34.6%。另外,随着房价越涨越高和人们热衷买房的原因,房子成为了我们国家的一个家庭最主要的财富,几乎没有之一。但是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目前很多人都已经买不起房子了。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100城和50城的平均房价收入比分别为9.2和13.3。

当然,现如今很多家庭也都已经都有了房子,根据央行调查组公布的数据显示,我们国家96.86%的城镇家庭都已经有了房子,户均1.5套,并且超过40%的城镇家庭都有2套以上的房子。另外,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所以以后的年轻人根本就不需要买房子,等着继承父母、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的房子就可以。但是在继承房产这个问题上,社会中就有很多不好的案例,比如有些兄弟姐妹之间为了争夺房子的继承权,甚至闹到了法院上。就因为房子的原因,兄弟姐妹们反目成仇,断绝了关系。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继承法已经慢慢不适合现在越来越复杂的问题。同时重男轻女的思想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父母都觉得房子就该给儿子,女儿嫁出去了就不该分家产。但是老人去世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女儿也有继承权,因此关于房产的争夺就开始了。

面临越来越复杂的继承问题,在原来的《继承法》基础上,国家又针对社会中新出现的继承问题作出了最新的规定。在2021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就有针对继承问题出台了最新规定。可以说,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关于继承问题颠覆了很多传统思想,同时房子到底该给谁,父母有绝对性的话语权。因此,针对现如今最新的继承新规,对于子女们来说最好了解清楚。

第一:继承范围扩大,增加代位继承,子女有可能继承不了自己父母的房子

在过去,继承人一般都是老人的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但是,在最新的《民法典》中增加了代位继承,也就增加了继承范围。什么是代位继承呢?就比如老人的兄弟姐妹本身有继承权,但是他们都先老人去世了。在过去,老人兄弟姐妹们的子女,也就是老人的侄子侄女和外甥女是没有继承权的,而增加了代位继承之后,他们就可以代替自己的父母,拥有了继承老人财产的资格。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增加代位继承,其实这个规定就是为了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能够过得好一些。就比如一个老人的子女平时很忙或者不孝顺,平时没有时间照顾老人。但是有了代位继承以后,老人的侄子侄女或者外甥女可能回去照顾老人,如果老人愿意,就可以将房子继承给他们。说白了,增加代位继承就是为了防止老人的子女不孝顺,同时也给照顾老人的侄子侄女们一些回报。

其实对于子女们也没必要抱怨这个规定,因为老人的侄子、侄女和外甥女、外甥女都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子女们不孝顺了,老人才有可能将房产和其他财产继承给他们。如果子女们自己孝顺,又何必有这种担心呢?

第二: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级,增加了打印录音录像和口头遗嘱

在过去,在老人立的遗嘱中,不管遗嘱立的早晚,只要遗嘱被公证了,这份遗嘱就有优先级。但是这种情况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老人提前立了遗嘱并且公证了之后,可能继承人觉得已经得到了继承权,就不孝顺了。而在这之后,可能老人又重新立了遗嘱,但是由于没有公证,最后还是以公证过的遗嘱为主。所以可以看出,公证遗嘱有优先级,可能这份公证的遗嘱并不是老人最后愿意看到的。

所以,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以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级,以老人以后一份遗嘱为主。并且很多老人去世之前可能已经无法写字,所以现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专门增加了打印、录像个口头遗嘱。对于打印和口头遗嘱,需要两名以上的公证人在场证明。特别是打印遗嘱,需要被继承人(老人)和公证员在每一页遗嘱最后签字按手印。

可以看出,在废除公证遗嘱的优先级,并且增加了打印、录像和口头遗嘱之后,以后子女们就需要好好孝顺老人了。对于老人来说,以后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了。

第三:财产继承,男女平等

在《民法典》中关于继承问题中,明确指出男女平等,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对于父母的财产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目前在继承问题中出现最多的情况,其实主要还是重男轻女的造成的。如果父母去世之前,没有立遗嘱,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就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如果父母立了遗嘱,还是要按遗嘱来执行。

现如今,男女平等的思想已经慢慢普及了,为了家庭的和睦,父母也不能再按照过去重男轻女的思想对待女儿了。

另外,在《民法典》中还增加了宽恕制度,给了犯错的子女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父母还是希望自己子女孝顺的。总的来看,对于现如今最终的继承规定,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让子女更加孝顺父母,让家庭更加和睦。

儿女过户父母房产,2021年全部按照新规办理,否则不予通过

很多朋友可能会觉得,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是一件极其正常的事情,但是其中所要考虑到的问题还是很多的,由于现实中的情况不同,在进行房产过户的时候,就要遵循相关的规则。比如有些儿女一定不是很听话,如果直接将房产过户给他们,会不会带来更大的隐患?所以选择过户的方式会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在2021年,新规定都会这样的处理。大家先要明白的一个问题是,房产身后继承过户。

但是在明年实施的《民典法》中将对继承方面的相关问题作了一定的修正,整个的过户方式将会更加的细节化。首先肯定的,可以代位继承,比如说小刘从小是一名孤儿,叔叔也没有妻儿,从小刘就和自己的叔叔相依为命,并且为叔叔养老送终。那么小刘是可以继承叔叔的房产,这也是根据民法第907条规定,将被继承人的范围扩到了侄、甥。其次,还通过了继承宽恕制度,比如小张在平时的生活中并不孝顺父母,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将他排除在继承的范围之内,但是,小张在后来的生活中浪子回头。改过自新的小张,被家里的老人都看在眼里,决定原谅小张,然后把他列入到了遗产继承人的范围,那么小张是可以享有房屋继承权的。

最后一种是属于判定遗嘱效力,如果老人在生前有多名子女,并且在早些年立了一份遗嘱里面就写明了家里的房产,有几个子女平分。但是再后来发现,自己的小女儿,平常的生活中,对自己的照顾是最多的,余师傅老人再一次立了一份新的遗嘱,将60%的房屋产权归给小女儿,但是并没有经过公证。这种情况在之前是无法进行过户实施的,但是新的规定,以最新的遗嘱为准,并且只需要在打印遗嘱的时候,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然后在每一页进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即可。由此可见,最新的法规对于房屋的继承和过户,有了非常人性化的规定。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