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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向母亲借钱借条怎么写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家莉莉 时间:2021-10-06 00:01:33浏览152次

借条范本的标准格式,个人借条怎么写才正规有效

借条该怎么写?要注意什么呢?里面的细节可多了。可能几字之差,你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第一,借条欠条傻傻分不清。

生活中,很多人以为借条和欠条区别不大,写明借款金额,立个字据就行了。

殊不知,两者不仅在含义上不同,在法律上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借条是表示债主借给了借款人多少金额;欠条则类似于赊账。

2,当借账人赖账不还的时候,恰巧两者均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那么此时,

借条的诉讼有效期长达20年

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2年

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债主和借账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便不会再受法律保护,至于那笔钱能不能要回来,全看天意。

所以,当发生借贷关系时,尽量写借条而不是欠条。

第二,避免借款人利用文字歧义赖账。

像这种情况也蛮多的。

举个栗子:

“今借”与“现收到”.

那么有些借账人就会耍赖说“

我虽然写了借条但是并没有收到欠款啊

此时如果债主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人确实有收到这笔钱;那么胜诉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甚至吃到“哑巴亏”。

而当借条中写“

现收到xx10万元

”就不一样了,

表示借款人确实是有拿到这笔钱。

“还”是“hai”还是“huan”。

在没有标注读音时,确实容易混淆,就这么一句话莓子看着都拗口。

而这种混淆一旦出现在借条中,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那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这句话不仅可以理解为“今还

(hai)

欠款一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还

(huan)

欠款一万元”。

而一旦上诉,债主败诉的可能性远大于胜诉。所以,应该写“

今归还欠款玖万元

”或者“

今未还欠款壹万元

第三,写明借账人身份信息,名字+身份证号。

一般借钱的都是身边熟悉的人,所以在写借条的时候也容易把日常称谓代入其中。

比如“大舅、陈叔、小李”。

一旦借款人逾期了,就算告到法院,谁知道“大舅、陈叔、小李”具体是谁?公安身份信息也没这个人啊。

此时就很容易

因债务人不明确而无法立案。

第四,用大写写明借款金额和利息。

为什么用大写?很简单,100000在后面加个0就成了1000000,而拾万可不会轻易变成壹佰万。

第五,写明出借方式。

现金的话就写现金,银行转账就写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也一样,记得要保存好凭证或者聊天转账记录。

第六,写清楚借款用途。

行业间有明确规定,借款不得用来做违法的事,包括赌博。

所以如果借款人说这笔钱是拿来“赌博”的,那么不仅胜诉无门,连带着债主也会被处以罚款。

最后,要写明利率,而不是口头约定。

一般来说,年利息不得超过24%。

ps: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借钱出去,不是因为小气,是真的怕了;也不是不信任,可能就连借款人在借钱的那一刻,都觉得,自己一定能按时还上。

我们无法预知未来,至少能在当下,写一张借条,预防某些事情。

具体的借条书写方式可以参照以下这一个:

为购买房屋,现收到李好(身份证号:123456xxxxxxxx7890)以现金借出的人民币拾万元整,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限12个月。月利率为仟分之捌,2019年7月1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立此为据。

借款人:郝丽

(身份证号:098765xxxxxx4321)

2018年7月1日

莓子介绍:一个分享金融知识的女民工。六年投资经验,大白话讲理财,跟着莓子感受金钱带来的温度。

微信公众号:蓝莓读财

儿子向妈妈出具15万元借条,妈妈要求儿媳一同还款事情不这么简单……

夫妻共同债务一直是大家关注和热议的话题。近年来不少案件中,夫妻一方的父母成为原告,以其子女单方出具的借条,主张子女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那么在这类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究竟如何主张?法院又将如何审判?

案情回顾

儿子向妈妈出具借条

妈妈主张儿媳共同还债

高某与张某为母子,张某与沈某系夫妻,于2016年3月18日结婚。

2016年8月17日,张某向母亲高某出具借条一张:“今收到高某借款壹拾伍万元。”同日,母亲向张某转账150000元。张某归还信用卡账单2500元,并转入另一银行账户总计103500元。

据此,高某起诉请求判令儿子及儿媳共同归还借款150000元。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夫妻共同债务

一审法院认为,自然人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张某向高某借款后理应履行还款义务。现有证据表明,张某向高某借款是为信用卡还款及日常消费,且从项目及金额看,未超出日常生活所需。高某要求沈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此,判决:

张某、沈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高某借款150,000元。

一审宣判后,沈某不服,提起上诉。

借款前儿子向妈妈大笔转款

涉案钱款不认定为借款

沈某上诉称涉诉钱款均非借款,高某、张某之间没有就“借贷”达成合意,张某也无借贷必要,有虚假诉讼之嫌。

二审期间,沈某向法院申请调查张某、高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明细。经二审法院调查,张某分别于2015年5月10日转出400000元、于2016年1月2日转出1000000元至母亲高某名下账户。张某称系出售婚前房屋所得,该房登记于张某一人名下。

经法院询问钱款性质,张某既不明确为向高某的赠与,也未主张为借款。

另查,高某作为原告,起诉儿子张某与儿媳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还有另外三件。四案涉诉标的总额达80余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系争款项是否能被认定为债务,尤其是能否判定钱款转账的原因为借款。

涉案借条出具于张某、沈某登记结婚后,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若为明确钱款性质,应当在出具借条时得到沈某的确认,张某个人出具借条的行为有悖常理。且现在张某、沈某因感情不睦已分居。

张某虽陈述其筹备婚事缺乏资金而借款,但账目明细显示其婚前有较多资产富余并能交付高某,其虽主张上述款项的转账与案件无关,但不能据此确定上述款项已赠与高某。故高某虽有借条及钱款交付,但不能证明其与张某、沈某存在借款合意。

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对高某请求张某、沈某共同归还借款1500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子女单方向父母出具借条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出具借条的夫妻一方与借条所载的债权人之间是否有真实的借贷合意,是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必备前提。

如经法院审查,已婚子女与父母间确实存有借贷合意,则尚需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据此,判定是否应由子女及其配偶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高某虽提供了借条,但借条由其儿子一人出具,且儿子与儿媳感情不睦,已经分居;

▲母亲作为债权人起诉儿子及儿媳要求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另三案,借款总额达80余万元,与高某退休后的收入与经济状况不符;

▲儿子张某工作稳定、收入尚佳,一系列结婚事宜均向母亲借款的必要性存疑。因此,不能仅以借条认定高某、张某存在借款的合意。

二、父母向已婚子女交付钱款的性质

父母向已婚子女交付的钱款,可能为借款,可能为赠与子女或其配偶一定数额的钱款以用做购房、婚礼或新家庭生活,也可能为保管款。

无证据证明高某与张某达成过赠与的合意,二人对此也明确予以否认,故难以认定系争钱款为赠与款。

而经查,张某登记结婚前不足一年内,将其名下140万元转账给母亲高某。即可考虑在高某与张某母子之间,形成了一种类似于货币保管的关系,即:张某将其个人财产转账交于母亲保管,母亲高某应张某要求,在张某需要钱款时再打款给张某使用。

故在高某与张某是否存有借贷合意真伪不明的情况下,二审合议庭认为应由高某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对其主张的张某向其借款一节事实不予认定。

三、扩展:已婚子女单方向父母补具借条

父母向子女交付了一定数额的钱款,但当时并未出具借条,此后子女单方补具借条,父母能否据此主张由子女及其配偶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钱款交付于子女登记结婚前,婚后子女单方补具借条,此种情形,无论钱款交付当时的性质系借款或赠与等其他法律关系,均是父母与子女在其婚前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并已完成钱款交付行为。

除非债权人可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系基于子女及其配偶共同意思表示的,否则将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要求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钱款交付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离婚前子女单方补具借条的,则主要在于交付钱款当时是否达成借款的合意。

虽然父母与子女在血缘上亲密无间,但

在法律上

,父母与子女乃两方独立之民事主体。我国法律既尊重父母对成年子女的馈赠,也保护父母多年辛勤所得之财产。

日常生活中,常常存在已婚子女向其父母单方出具借条的情况,为更好地保障作为债权人的父母的权益,同时也可平衡未在借条上签字的配偶一方在纠纷发生时的被动地位,应尽量要求夫妻双方均在债权凭证上签字确认。

来源:“上海二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周丽云|图片来源网络|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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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发生在莓子身上的一件事:

他不还能怎么办呢?又不能报警,顶多是口头抱怨心里埋怨,为啥?因为没证据啊!

之前莓子写过一篇文章“朋友又向我借钱了,借吗?”在里面提到过,

借钱一定要记得写借条

,虽然表面看起来无情了点,但是为了你的钱还能有回来的那一天,最好不要顾忌那么多。

那么借条该怎么写呢?

要注意什么呢?里面的细节太多了。

可能几字之差,你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第一,借条欠条傻傻分不清。

生活中,很多人以为借条和欠条区别不大,写明借款金额,立个字据就行了。

殊不知,两者不仅在含义上不同,在法律上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借条是表示债主借给了借款人多少金额;欠条则类似于赊账。

2,当借账人赖账不还的时候,恰巧两者均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那么此时,

借条的诉讼有效期长达20年

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2年

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债主和借账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便不会再受法律保护,至于那笔钱能不能要回来,全看天意。

所以,当发生借贷关系时,尽量写借条而不是欠条。

第二,避免借款人利用文字歧义赖账。

像这种情况也蛮多的。

举个栗子:

“今借”与“现收到”.

那么有些借账人就会耍赖说“

我虽然写了借条但是并没有收到欠款啊

此时如果债主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人确实有收到这笔钱;那么胜诉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甚至吃到“哑巴亏”。

而当借条中写“

现收到xx10万元

”就不一样了,

表示借款人确实是有拿到这笔钱。

“还”是“hai”还是“huan”。

在没有标注读音时,确实容易混淆,就这么一句话莓子看着都拗口。

而这种混淆一旦出现在借条中,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那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这句话不仅可以理解为“今还

(hai)

欠款一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还

(huan)

欠款一万元”。

而一旦上诉,债主败诉的可能性远大于胜诉。所以,应该写“

今归还欠款玖万元

”或者“

今未还欠款壹万元

第三,写明借账人身份信息,名字+身份证号。

一般借钱的都是身边熟悉的人,所以在写借条的时候也容易把日常称谓代入其中。

比如“大舅、陈叔、小李”。

一旦借款人逾期了,就算告到法院,谁知道“大舅、陈叔、小李”具体是谁?公安身份信息也没这个人啊。

此时就很容易

因债务人不明确而无法立案。

第四,用大写写明借款金额和利息。

为什么用大写?很简单,100000在后面加个0就成了1000000,而拾万可不会轻易变成壹佰万。

第五,写明出借方式。

现金的话就写现金,银行转账就写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也一样,记得要保存好凭证或者聊天转账记录。

第六,写清楚借款用途。

行业间有明确规定,借款不得用来做违法的事,包括赌博。

所以如果借款人说这笔钱是拿来“赌博”的,那么不仅胜诉无门,连带着债主也会被处以罚款。

最后,要写明利率,而不是口头约定。

一般来说,年利息不得超过24%。

ps: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借钱出去,不是因为小气,是真的怕了;也不是不信任,可能就连借款人在借钱的那一刻,都觉得,自己一定能按时还上。

我们无法预知未来,至少能在当下,写一张借条,预防某些事情。

具体的借条书写方式可以参照以下这一个:

为购买房屋,现收到李好(身份证号:123456xxxxxxxx7890)以现金借出的人民币拾万元整,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限12个月。月利率为仟分之捌,2019年7月1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立此为据。

借款人:郝丽

(身份证号:098765xxxxxx4321)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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