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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及控制措施有哪些问题

来源:宅基地作者:笪慧月 时间:2021-06-26 09:51:16浏览141次

经常有网友问他们的宅基地能有多大?宅基地上可以建多大的房子?今天,边肖将向您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和控制措施:

宅基地是农村农民或个人作为居住基地拥有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指已建、已建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已建房屋的土地、已建房屋但无覆盖物的土地、不能居住的土地和计划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解释

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宅基地面积标准

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3户,4人4户,5人以上5户。扩建房屋新占用的土地面积应与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有关文件执行。

具体标准因省而异,例如: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河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标准:占用的农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根据《广东(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土地管理办法》第21条,广东居住用地标准面积为平原地区及郊区不到80平方米,丘陵地区不到120平方米,山区不到150平方米。《福建(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宅基地面积做了详细规定。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多层单元房建设,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左右。楼层高度控制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一般在3米左右。新建房屋必须符合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板、梁、柱不得采用石结构。

防止农村宅基地超面积的措施

一是引导农民有序建房。引导农民住房建设按照规划和计划逐步集中在中心村。统一规划,统一放样,统一验收,形成良好有序的建房理念。在统一的过程中,让本村的农村集体农民互相约束,互相制约。在统一的过程中,杜绝攀比不正之风,引导农民将其横向超占面积延伸到纵向空间,引导农民建造多层住宅,加大宣传力度,改变农民建房观念。

二是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坚持建房审批“四比四公示四到”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建立宅基地审批“四到现场”制度,从源头上制止宅基地超标。“四比”是指:对比本村小组账目,看是否承担了村民的全部义务,是否一直是本村村民;对比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六懂法网网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侵权责任法》中指定的拆迁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您需要帮助,请咨询五六懂法网公司的搬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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