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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以及如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是什么

来源:宅基地作者:关晓旋 时间:2021-07-31 00:28:46浏览126次

《物权法》(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有权依法使用该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丧失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家园的村民应该重新分配他们的家园。

第一百五十五条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证是指农村村民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用地。经集体同意后,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向县(市)土地主管部门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宅基地使用证是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土地的权利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在集体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面积不受限制吗?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面积有具体标准,不能无限制随意申请。《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面积界限根据不同省市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6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面积小于120平方米;山区不到15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区应充分利用贫瘠的山坡作为宅基地,推广农民公寓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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