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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宅基地是否能够进行买卖

来源:宅基地作者:脱乐然 时间:2021-07-31 19:48:49浏览130次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一个农村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村民基于身份自由取得的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挂钩。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村内村民之间买卖,对非村民无效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一些人在房价或其他原因的影响下,无视法律规定,暗中交易,与他人签订合同,擅自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上看,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由于买卖合同无效,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就会要求退房,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哑巴吃黄连。所以建议所有想买农村宅基地的朋友慎重考虑。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建房,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土地使用申请。村民委员会每季度集中审议申请材料,依法召集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张贴。村民自张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调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申请条件,并制作调查记录和审查意见。

第三,填写申请表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将由国土资源所初审通过后颁发。

第四,村委会审查

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原居住用地用途和家庭成员目前的居住状况,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动词(verb的缩写)审查和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村民委员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当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人民政府申报。

不及物动词同意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国土资源所牵头配合乡政府人员按照《建设用地批准书》、《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现场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与者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土地申请人可以开始施工。

八、验收和认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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