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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地点在哪里?农村办理宅基地使用权

来源:宅基地作者:滑美丽 时间:2021-08-01 01:18:49浏览144次

盐城农村宅基地面积还很大,部分农民需要使用宅基地建房,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申请宅基地使用,农民朋友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有市民在问盐城哪里办理宅基地使用权。以下材料由五六懂法网编辑

一、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地点在哪里

盐城市玉龙东路59号。

二、盐城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流程怎么走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张贴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覆盖面积和位置,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张贴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1)应用。申请人应当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土地使用申请。村民委员会每季度集中审议申请材料,依法召集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张贴。村民自张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实地考察。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调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申请条件,并制作调查记录和审查意见。

(3)填写申请表。《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将由国土资源所初审通过后颁发。

(4)委员会审查。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原居住用地用途和家庭成员目前的居住状况,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5)审查和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村民委员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当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人民政府申报。

(6)审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线。国土资源所牵头配合乡政府人员按照《建设用地批准书》、《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现场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与者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土地申请人可以开始施工。

(9)验收和认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网关于盐城宅基地使用权到哪里办理的回答。办理盐城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到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只要材料齐全,15天内当场受理并登记审批,不收费。市民如对如何处理盐城宅基地使用权有其他疑问,可来五六懂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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