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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流程怎么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办理

来源:宅基地作者:童高 时间:2021-08-01 08:13:52浏览142次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使用和生活所享有的一种物权。这一项列入房地产,有网友问:宿迁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流程如何走?边肖为此整理了详细的资料。我们来看看。

一、宿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流程怎么走

1.应用

2.接受

3.审计

4.决定

5.完成结算

二、宿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办理依据

《物权法》

第十条: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和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三条:房地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房地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登记机构,负责房地产登记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登记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下列房地产权利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9)地役权; (9)抵押权; (十)依法需要登记的其他房地产权利。

第七条: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或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确定由同级房地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各区房地产登记。

我们申请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转让。原则上一户只能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一次,出售后不能再次申请。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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