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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规定有哪些?南浔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

来源:宅基地作者:李幼萱 时间:2021-08-01 09:03:51浏览112次

农村宅基地改革也是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宅基地有偿收回是一项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动。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是农民的一件大事。佛山有哪些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收回的最新规定?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建立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合理、规范、多元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

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用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和企业项目建设。在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前三年土地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目的进行补偿,平均每亩毛收入按1000元计算,每亩才3万元。可以征用建楼,每平方米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管理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赋予农村集体管理的建设用地转让、租赁、分享的权力,为进入市场扫清道路。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依靠卖地,但土地资源毕竟有限。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周边一些农村,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需求之一。建立类似于村办企业和工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与国有土地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价格,农民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建设用地的保值增值!

三、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在城市定居自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宅基地改革试点,基本原则是一户一房。未来,鉴于一户多房或宅基地因历史原因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非常简单粗暴。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于人均耕地较少,第二、三产业相对发达的地区,原则上不再进行单一分散宅基地的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和农民住宅小区,实行一户一户。对于那些在城镇定居的农民,他们所在村庄的宅基地可以自愿有偿收回,由村集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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