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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宅基地是否可以分割?离婚农村宅基地和房产怎么分割

来源:宅基地作者:刘惜雪 时间:2021-08-01 14:58:52浏览59次

由于集体成员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对于分割来说,离婚和与家庭分离时的宅基地纠纷是最大的。因此,我想每个人都想知道离婚家园是否可以分割?下一步,让我们来看看五六懂法网

一、离婚宅基地是否可以分割

离婚时,宅基地不能是分割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农民集体所有或个人作为住宅基地的土地。有三种:已经建成的房屋、已经建成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成的土地、已经建成但没有覆盖或不能居住的土地、计划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劳动所得和一方或双方购买的财产。但夫妻共同财产只包括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分割拥有宅基地上的房屋,谁获得了房屋,谁就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宅基地有宅基地使用证,且宅基地上的房屋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对宅基地和房屋进行分割。但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随意转让,按照去哪都行的原则,房屋不能随意转让。

因此,夫妻一方不是本村村民的,不能取得宅基地和上层建筑的产权,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关于宅基地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整理的农村房屋离婚中如何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看出,夫妻离婚中,宅基地不能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用于分割,如有其他问题,请向五六懂法网发布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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