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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与赔偿标准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2 13:25:02浏览97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各类企业、有员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所有员工或雇员。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职工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工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1)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员工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事故或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伤事故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时因工负伤或者失踪的;

(六)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在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三)原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伤致残的职工,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在到达用人单位后复发。

 (2)工伤认定中的职业病是指什么?

职业病是指卫生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授权制定的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这一规定,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适用范围的相关规定,条例中规定的职业病主要是指条例所涵盖的所有用人单位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导致的疾病。

 (3)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不视为工伤或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醉酒致人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

 (4)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多少?哪些人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的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三)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员工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书面通知对申请材料进行补正后,应当受理申请。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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