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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最新版《工伤保险条例》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0 17:05:02浏览137次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工业事故最多的国家。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09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83,196人,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2,631人。统计显示,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占世界煤矿死亡人数的80%。

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超过1.61亿,比2003年底的4575万增加1.15亿,增长2.5倍。农民工保险“和平计划”全面实施,参保人数达到6276万人。全国共有1000多万人因工伤接受了医疗,400多万人获得了工伤津贴和养老金等福利。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版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与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比,新规定在调整和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和工伤认定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伤待遇水平、加强强制参保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薪酬标准有了很大提高。

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新条例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职工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新条例还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受伤的工人应被视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范围已经从原来的机动车事故扩大到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只能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如无照驾驶和酒后驾驶,在上下班的路上主要由我负责,不包括在工伤范围内。

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的2004年版本规定,“一次性死亡补贴的标准是总体规划区最后一年工人48至60个月的平均月工资”,相当于4至5年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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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规定,“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相比之下,如果将“总体规划区”的年平均工资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近似值,一次性死亡补贴标准将提高4至5倍。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是334500元的20倍。这大大高于目前普通煤矿事故每人20万元的标准。

新旧条例比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了1至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

该条例2004年版规定,一级残疾是24个月的工资,二级残疾是22个月的工资,三级残疾是20个月的工资,四级残疾是18个月的工资,五级残疾是16个月的工资,六级残疾是14个月的工资,七级残疾是12个月的工资,八级残疾是10个月的工资,九级残疾是8个月的工资,十级残疾是6个月的工资

新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残疾为27个月工资,二级残疾为25个月工资,三级残疾为23个月工资,四级残疾为21个月工资,五级残疾为18个月工资,六级残疾为16个月工资,七级残疾为13个月工资,八级残疾为11个月工资,九级残疾为9个月工资,十级残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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