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2 14:30:05浏览129次
单位在工伤待遇中扣除工资是否合法?我相信这是许多工人关心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将通过来回答这个问题。工伤是由工作原因造成的。本文希望能帮助读者了解工伤治疗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1.单位在工伤待遇中扣除工资是否合法
根据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如果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薪留职期间,原工资和福利将保持不变,雇主将按月支付。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章的相关规定,评估残疾程度后,工伤工人将停止接受原待遇,并享受残疾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第二,如果单位在工伤期间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工伤职工在停工和休假期间可以享受全日制工资和福利。由于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工伤工人的原工资和福利可能与上月工伤的工资和福利不一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暂停或部分暂停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在工伤、停工、停薪留职期间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其行为是未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经过以上的理解和分析,如果你觉得直接索要工资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那么工人们就会暂时“妥协”。重要的是首先治疗受伤,然后在受伤治疗结束后与雇主协商。
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雇主的“鱿鱼”。依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这不会影响工人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当地一般称之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此事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你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积极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