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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应该去哪个部门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9 14:40:03浏览126次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依照前款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并按照属地原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相关知识:

工伤认定技能

首先,快速确定工伤单位的名称

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千方百计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仍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有可能不积极申请工伤认定。

作为一名受伤的雇员,如果你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你就不能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际上有很多员工不知道自己单位的名称,尤其是当项目被层层转包的时候。就像承包商自己雇佣的农民工一样,很难知道他的雇主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赔偿主体是**基本的条件。

二、收集和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证据

认定工伤的两个**基本、**核心的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单位是否签署了劳动合同或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有目击事故的工人愿意作证吗?

这些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虽然受伤的工人可能能够收集部分认证材料,但在更多情况下,受伤的工人无法自己收集和提供相关的认证材料。如有必要,职业伤害律师可以调查和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和工伤发生情况,并通过律师向媒体和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三、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必须申请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识别工伤首先是雇主的义务。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由于工伤认定申请有明确的时限,超过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的追索也不受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因此,不要相信雇主的虚假或不真诚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后期限。

四、调解需要了解伤残等级和计算标准

当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时,协商和解决经常发生。由于工伤申报可能影响今后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直接要求协商赔偿金额。为了确保工伤赔偿尽快完成,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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