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印炫明 时间:2021-07-22 13:48:08浏览128次
最新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
根据医院的发票
(二)
一* 7个月
法律依据:《》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的,十级伤残为其7个月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安徽省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期满或职工提出的,10级伤残为职工在统筹地区最后一年4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安徽省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职工在统筹地区最近一年连续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五)工资
本人原工资具体停工时间及工资保留期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4条,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的具体停工时间和工资保留期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
法律依据:安徽省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收到的生活护理费低于规定标准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
(七)住院伙食补助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人社局, 合肥市一、工伤住院职工伙食标准按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
合理的运输费用由仲裁委或法院根据发票的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