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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依法获得哪些工伤待遇,规定是什么,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枝飞兰 时间:2021-09-15 03:27:03浏览92次

一、工伤职工依法获得哪些工伤待遇,规定是什么?

工伤职工依法取得工伤待遇的规定包括工伤医疗、伤残待遇和工后死亡待遇。工伤医疗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其他福利包括伙食补助、异地就医路费、停工工资;职工死亡补助金包括一次性职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相关法律依据

1、工伤医疗

工伤医疗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一)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接受工伤和职业病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设备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辅助器具的安装和配置费用一般按定额支付。

2.残疾治疗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发给本人补助金。一级至十级残疾职工一次性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24至6个月。

(二)劳动用工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经伤残等级评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照料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照料费。生活护理费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3.其他待遇

其他福利包括伙食补助、异地就医路费、停工工资等。

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工作后死亡的治疗

职工死亡补助金包括一次性职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1)工业死亡一次性补助。在工作中死亡的工人的家庭成员可以获得一次性补贴f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死亡期满后停工留薪,并只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休养后可准备相关材料报销工伤保险。职工所在工作单位的相关部门要全力协助职工报销工伤保险,同时也要给予职工一定的假期,在此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我的工资是指工伤造成的意外伤害.

工伤的最新待遇标准是1级、1-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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