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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变更工商要求无俦,股权转让纠纷

来源:股权转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1 16:50:03浏览137次

一、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怎样界定

、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意义。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这种注册起到了宣传的作用。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但相反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决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和效力:股权转让合同经股东大会决议后生效。注:股权转让是非营业执照登记项目,因此股权变动不是公司规定的强制性登记项目。

、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在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非书面合同。一般来说,以书面形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比较正式,可以避免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生效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经股东会决议(仅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受让方取得股东权利。股东权利的职权包括:资产返还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经理人选择权。

二、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与转让合同之效力有什么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已足额、按时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

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三、股权激励需要工商登记变更吗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登记事项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不包括股东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因此,如果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现有股东,且股东姓名不变,则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非公司股东获得股权奖励,公司和激励双方都愿意成为工商登记的股东,那么就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直接持有股权的激励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转让,被激励人因为股权激励而直接成为持有股权的股东。因公司股东姓名变更,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间接股权激励和虚拟股权激励相比,不需要根据股权性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

以上是关于“如何界定变更工商登记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提起撤销权诉讼后,撤销权诉讼应等待撤销权诉讼

的审理结果,即先中止撤销权诉讼,待撤销权诉讼审理完毕后再恢复。如果你还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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