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

来源:股权转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2 16:15:03浏览84次

1、股份转让的股份锁定期有多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中心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有锁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转让作出更严格限制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解除销售限制。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一)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转让给上海证券交易所,每批输入的股份数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场时间为上市后依法可转让的日期,上市后依法可转让的日期为一年两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认定。

(二)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上市前六个月内已经转让的,其股份管理适用前条规定。

(三)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六个月内增资的,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货币出资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非货币财产的新增股份。

(四)上市后定向增资的,自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心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新增的以现金出资的股份;非货币性投资的新

股,自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新增股份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其余新增股份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一次性转让。

(五)因以发行股份和转股本形式进行股权分配而持有的股份增加的,按照原股份的锁定比例锁定股份。

(6)限售期股份因司法判决、继承、特殊情况下协议转让等原因转让的。后续持有人仍需遵守上述规定。

(7)不受上述股份出售限制的股东,可在公司上市后一次性转让其全部股份。股票解禁转让并转让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心时,上市公司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心确认后,办理解禁销售登记。

2、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对上市

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是否需要锁定12个月?

《证券法》第98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74条规定:“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结合实践,本条款的适用要求明确如下:

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低于30%的,还应当符合《证券法》第98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74条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