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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责任的确定

来源:交通事故精神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2 17:00:05浏览116次

他认为精神利益是一种没有满足精神需要的财产内容的利益。这种兴趣是无形的。因此,如何用物质因素来衡量精神权利的价值,即精神权利的物化,是量化精神损失的关键。解决精神权利物化的关键在于寻找物化的媒介。他认为精神利益可以给权利主体带来利益,物质利益也可以给权利主体带来利益。因此,精神享受可以作为物质化的媒介。尽管享乐兴趣仍然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兴趣,但人们认为精神活动能力的恢复需要精神兴趣P,物质成本是M,即消费P的主体的精神兴趣和M的物质兴趣可以恢复心理平衡。但是,如果p量的精神利益被用来满足主体的精神需要,它就能产生r量的享受利益;如果用M量的物质利益来满足主体的物质需要,它就能产生l量的享受利益,那么就能得到M=P的公式?左后.在一定时期内,某一地区某一阶层的收入差别不大,而且相对稳定。在它的支出中,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也是相对稳定的L与R之比,实际上是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之比。可以看出,这一比例相对容易计算,但随着不同主体、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变化而变化,其大小取决于精神生活水平在整个生活中所占的比例。

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仍然有些繁琐,但它代表了今后在这个问题上的一个研究方向。此外,笔者认为,即使找到了更合理、更科学的计算方法,一些基本原则仍需在立法中确定,如不同的法律责任原则、个别责任原则、连带责任原则、必要和适当的补充原则等。只有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下,才能通过公式计算避免机械计算,从而确定补偿金额,平衡双方的利益。

总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涉及面广,在许多方面仍需完善和发展。这需要理论界和司法实践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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